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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受理!
12月14日下午,浙江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杭州女子吴思琪(化名)诉郎某、何某诽谤案已被余杭法院立案受理。
吴思琪手拿法院立案通知书站在法院门前。肖薇薇 摄
据媒体此前报道,7月初,吴思琪去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时,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偷拍。
郎某与朋友何某分别饰演快递小哥和对面小区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
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书,“经查证,郎某与何某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属情节较重。”郎某和何某被行政拘留9日。
10月26日,吴思琪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请求以诽谤罪对造谣者依法惩处。
14日,郎某告诉记者:“我现在不想再发声,视频不是我们传播出去的,具体的判决结果看法院,我该承担的责任会承担。”
吴思琪说:
“我的经历不是个案,
而是一个社会现象,
立案了,能够让人们知道,
这是触犯了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我来说,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了,
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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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明泽 责任编辑:孟夏 来源:余杭法院、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