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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帮忙》背后,比“狗咬人”更大的问题是……

子牙 央视网 2021-12-11




 

最近,
河南卫视著名民生节目
《小莉帮忙》的主持人小莉被气哭了。
起因是她帮一个被烈性犬咬伤的老人讨回公道,
谁知道一般两三期节目能解决的问题,
拖到第十期也没结果。
这次《小莉帮忙》,成了小莉“最难帮的忙”。

 
狗子凶猛,主人耍无赖。
小莉哭泣的视频在网络端引起公愤,
纪委介入调查,
狗主人王新刚被暂停公职,
也对受害人道了歉,
处理结果大快人心。
 
但事情到此还不能画上圆满句号。
要持续保障绝大多数人权利,
累死侠义之心的小莉也没用,
需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
研究研究一件小事被拖成大事的背后,
到底有多少漏洞没补上?
到底有多少沉默的声音?
 
《小莉帮忙》这样的补位措施,
极大推动了事件的解决,
无疑有巨大的公共价值。
但我们应该深思这样一个问题:
媒体的曝光终究难以代替法律的审判,
否则,老百姓一遇到事情,
容易迷信媒体而非诉诸法律。
个别情况下,
曝光或许高效而成功,
但对于处理大量复杂的社会事件,
媒体毕竟“心有余而力不足”,
更无法“阳光普照”。
从效果说,
是治标不治本;
从成本说,
法律方式才是最低的;
从长远看,
法治力量才能最终撑起维权者的腰杆。
 
我们不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一“简单”的案子——
《民法典》规定,
狗伤人案件法律责任的承担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养狗符合当地犬类管理规定,对狗采取了安全措施,在这种前提条件下,发生了狗咬人事件,狗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是一般原则。如果狗的主人能证明被咬人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如果狗主人没有对狗采取安全措施,发生狗咬人事件,狗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仍是一般原则。如果狗的主人能够证明被咬人是故意为之,可以减轻责任。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人,不管狗的主人是否采取安全措施,还是被咬人故意或过失,狗的主人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安阳狗咬人事件中,
狗是巨型贵宾犬,属于烈性犬,
且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监控录像记载了被咬的整个过程,
狗主人应当对被咬老人的伤害承担全部责任。
 
按理说,
受害人可以走法律途径,
理直气壮进行控告,要求对方赔偿。
比起民间调解和媒体监督,
法律判决有强制力,
能从根本上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和尊严。
事实上,
老人一家也的确聘请了律师走法律程序,
但推进不甚顺利。
 
这就引出另一个现实困境:
维权成本高昂。

维权道路上,
各方都有“成本—效益”的衡量。
一方面,
普通人去起诉要投入时间、金钱和精力,
如果得不偿失,
就会让人“打退堂鼓”。
另一方面,
很多地方的确在客观上因司法力量所限,
影响了矛盾解决效率;
但主观上,
“资源紧张”“人手不够”
又往往成为不作为、慢作为的托词。
此案中,
当地多次推诿扯皮,事件长期无果,
就着实说不过去了。
这才是比“狗咬人”更值得反思的问题
 
民生无小事。
老百姓就是在零零碎碎中过日子,
不着眼解决这些“小碎事儿”,

无论出台多少权威严格的法条,

都会变成现实中起不到作用的花架子。

解决不了问题,老百姓就会失去信任。
 
扫除法治轨道上的“拦路石”,
需要执法部门的主动作为和治理进步,
如何让群众维权程序更简易有效?
如何丰富多元矛盾治理体系设计?
又如何优化执法部门的“激励—约束”机制?
短期来看,难度实在不小,
长远来看,成本实则最低。
这才是《小莉帮忙》帮的最大的忙。


辛丑年 十月十七2021-11-21



编辑:木樨
责任编辑:张雷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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