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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一期)

2016-08-02 齐齐哈尔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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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通报

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第一期3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铁锋区曙光南大街树新路北侧铁锋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农田生产产生的废水和棚户区生活污水直排 
  (一)铁锋水厂水源地基本情况 
  铁锋水厂水源地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前进屯境内,现为城乡接合部,由铁锋水厂及711号707号713号、703号704号712号共六眼取水井组成,一级保护区(不设二级保护区)面积为0.6019平方公里。扎龙镇前进屯,原为铁锋公社前进大队,1956年成立。铁锋水厂水源地1978年建成,其中三眼井与水厂一同启用,其他三眼井分别于2002年、2009年、2011年启用,2012年前保护区划定范围为半径50米,2012年后保护区划定范围变更为半径200米。因此,形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居民、耕地等存在的复杂现状。经调查,铁锋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现有居民647户1934人,其中城区500户1572人,农村147户362人;耕地570亩,全部为菜田;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城区居民家庭散养鸡30只、鹅6只、羊8只,农村居民家庭养鸡304只、鸭15只、兔子7只、羊45只、猪76头、驴2头;有工业企业7家,2012年保护区划定前已建成。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6年7月22日上午8:30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督办组、齐齐哈尔市环保局、信访局、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调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是存在的,一定程度上对水源地环境造成了影响,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早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改善水源地周边环境,早在2008年我市政府就启动了铁锋水厂水源保护区拆迁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铁锋区政府配合实施。2009年交给自来水公司牵头组织,铁锋区政府配合实施。2010年4月交由铁锋区政府牵头负责。自铁锋区接手拆迁工作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动员各方力量全力推进。但由于该项目不进行征地,而被拆迁人要求进行征地,同时自2008年开始拆迁工作已进行三年,被拆迁人要求不断提高。虽经多方努力工作,但搬迁工作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当时搬迁1户养殖场、1户企业、5户农民住宅。 
  今年以来,市政府分管领导几次到铁锋水厂水源地指导工作,铁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水源地保护区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综合整治。 
  按照市政府及市环保局的要求,铁锋区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综合整治。一是市政府投入300多万元,将704号、712号水井附近黑臭的450延长米排水沟由明渠改为管线。二是铁锋区政府投入70多万元,对704号、712号水井附近滞水池进行清掏和填埋,清掏垃圾550立方米,填埋土方4690立方米。修水泥明渠240延长米。三是由区环保局、城管局和扎龙镇对水源地保护区卫生环境进行整治,清运垃圾100立方米,拆扒厕所3处。四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了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五是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水源地保护区内8户企业下达了限期关闭的决定。相关企业2016年6月份搬迁1户,其它全部停产。 
  经过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废水绝大部分排入管线干渠,卫生环境得到彻底清理,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并在重点水井周围设立了铁丝网围栏,避免整治成果反弹。 
  (三)下一步计划 
  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综合工程。下一步铁锋区政府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是铁锋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500户居民和6户企业已全部纳入棚改范围,目前政策宣讲、入户调查已经完毕,即将进入签订协议阶段,预计2018年居民全部迁入新址。二是在铁锋水厂西侧居民区建设一处防渗沉井,环卫部门定期清掏,8月末前完成。三是引导保护区内居民不养殖各种畜禽,科学种植、绿色种植。四是巩固现有整治成果,教育引导居民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建立保护区内和周边环境卫生保护的长效机制,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铁锋区政府认为最根本的解决措施是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实现净地,从根源上杜绝居民生产生活对保护区环境的影响。据此,铁锋区政府将积极向市政府进行汇报,争取早日对保护区实现净地,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二、昂昂溪区生活污水明渠排放,造成嫩江流域往富拉尔基方向江水严重污染,水体发黑且臭不可闻,影响居民健康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昂昂溪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雨水经泵站提升后全部排入区氧化塘,没有明渠对外排放。近年来由于城区楼房增多,污水量日益增大,给氧化塘造成了巨大的承载压力,为缓解昂昂溪区氧化塘的蓄水压力,区政府于2012年投资5561万元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目前进入设备调试阶段,预计今年7月下旬正式运行。2015年区政府投资120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厂管线配套工程,工程建成后将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达标水经地下管线排入嫩江。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7月22日下午1:30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督办组、齐齐哈尔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江水严重污染,水体发黑臭不可闻的现象,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前一阶段该区有处基建工地利用该污水处理厂管线将经过检测合格的工程降水排入嫩江。由于管线内存有施工淤泥和试水残水,且还有2公里的铁制管线,存在一定量的铁锈,可能导致出水口初期排水颜色较暗,目前该工程降水已经排放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昂昂溪区污水处理厂即将投入使用,昂昂溪区政府将做出切实可行的调试方案,由区环保局实时监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三、龙沙区江岸街道办事处西港社区附近恒大地产建筑施工噪音、扬尘扰民 
  (一)基本情况 
  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局文明施工办公室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该处建筑工地为恒大地产开发,目前正在土石方施工阶段。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检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现场的施工扬尘是由该工地在土石方作业时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加之周边道路施工土方运输造成的。住建局工作人员当即责令该工地立即停工,待施工围挡设置完毕后方可继续土石方作业。另外,按照国家禁止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规定,要求该工地在夜间10点以后至次日凌晨6点以前禁止施工。目前,该工地正在停工整改过程中。 
  (三)下一步计划 
  住建局文明施工办公室将全程跟踪该工地施工状况,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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