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3.7”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关于“3.7”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2018年3月7日10时47分,刘某(男)无证驾驶闽J3***R二轮女式摩托车,后座乘载钱某(女),沿天湖路由西往东行驶(万达一号门往二号门方向)。
车辆行经天湖路与侨兴路交叉路口(万达二号门路口)时绕行穿过西南侧导流岛,车辆失控侧滑倒地,造成钱某当场死亡、刘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交警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宁德市公安局
2018年3月8日
编辑:叶雨香
审核:陈晖
2.【微提醒】宁德一小车超车造成一人受伤、三车相刮!超车时需要注意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