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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管局发布温馨提示:购房无需提供"无房证明"

2017-05-06 四川乐居

5月5日,成都市房管局官网发布《成都市房管局关于“无房证明”等相关情况的温馨提示》。

原文如下:


    针对近期部分群众反映需要到房管局出具“无房证明”的情况,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  通常群众所称的“无房证明”,其正式名称是《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用于证明申请人名下房屋的基本情况,房管局办理业务时不需要购房人提供此证明。


    二、《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在自助查档机即时查询和打印。


     三、对于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购房人,经本人授权,银行应主动通过金融服务平台查询和打印购房人在所有限购区域内拥有的住房状况信息,购房人无需到房管部门打印《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


    四、对于需要签订商品房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可通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上签约平台直接验证购房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购房人也无需到房管部门打印《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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