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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高空坠苹果砸中女婴致重型颅脑损伤,肇事者竟然是…

2018-03-22 人民网


3月9日,广东东莞一小区,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化名)被高层掉落的一个苹果砸中,导致重型颅脑损伤。近日,东莞女婴被苹果砸伤事件引发关注,3月21日,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官微发布了此事件调查结果,通报称已通过生物样本比对确定了肇事者为一名11岁女童。



通报显示:2018年3月9日16时许,东莞市塘厦镇平山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1名3个月大的婴儿被坠落的苹果砸中受伤。警方经调取事发前后小区内监控视频,排查涉事楼栋坠物一侧所有住户情况,提取比对住户生物样本,核查住户当日活动信息等,最终确定肇事者为一名11岁女童,事发时其独自在家。


通报称,当时,陈某在家中客厅看到一个被家里所养宠物狗咬过的苹果,遂拾起将其投入阳台上喂食宠物狗的盘中,不料苹果落至阳台台阶上,并经过阳台台阶与护栏间空隙坠落楼下,砸中正好经过此处的董某怀中的女婴头部。


目前,塘厦镇应急、公安、教育等部门多方联动,积极开展处置引导、市民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善后及宣传教育工作。


延伸阅读

专家学者:未成年人抛物由家长担责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教授、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研究所副所长任国友说,如果确定是未成年人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致人伤亡,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抛物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与成年人责任一样,所以父母要教育、引导自己的孩子不乱扔东西。”陕西律师张军直言。


“如果侵权人未成年,则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主观存在故意,导致后果严重,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按照其年龄不同,按照刑法规定处罚也不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北京律师谷泉告诉记者。


高空抛物须多方联合治理


如何治理高空抛物行为?


对此,任国友分析说:“首先,街道社区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区生活氛围,让广大居民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其次,社区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监控和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有条件的小区要加装监控;此外,社区要联合派出所开展专项宣传,加大对高空抛物实施者的威慑力。总之,通过多方治理,还社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在谷泉看来,可以从五个方面避免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事件发生:物业公司应该负起责任,检查建筑物外立面,并向所有业主普及法律知识;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多进行警示教育,告知高空抛物除了不文明,也可能触犯法律;在容易发生高空坠物地段设立警示措施,提醒业主也提醒行人注意安全;多设立监控设施,减少举证成本;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教育,教育他们爱护环境珍惜生命,提醒他们注意安全。


除了相关的管理、提醒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还提出,要对高层建筑的窗户设计进行改良。“高空抛物一是可以扔的更远,二是在二三十层的高度扔个小石子都能将人砸死,所以要严格高层建筑窗户设计评定标准,对交付的商品房要有要求,业主在接收房子后装修时,也要遵守这个要求,装修公司也不能轻易改变窗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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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官微、北京青年报、法制日报


主 编丨杨鸿光 编 辑丨张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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