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关于开通城镇个体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银行扣缴的通知
个体及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员:
为了方便城镇个体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缴费人的缴费成本,避免集中缴费排队给缴费人带来的不便,特别是方便异地工作居住的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从2018年起,缴纳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银行按月扣缴的方式进行,个体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现在可到市区内各建行网点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办理银行扣缴手续流程
1、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当年养老保险的人员
需要到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全市各建行营业网点均可办理)。携带资料: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原件。社会保障卡为建行卡的优先使用社会保障卡,没有建行卡可凭身份证在建行窗口现场办理。
缴费人员在异地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首先,缴费人员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书,再由被委托人持公证书、双方身份证(和建行卡)到我市的建行网点办理代扣代缴协议和开银行卡等手续。
2、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的人员
补缴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不能由银行扣缴,需到社保局开具的《个人补收通知单》后,再到建行窗口缴费。
以前年度有欠费的,不影响缴纳当年养老保险,也不影响开通银行代扣代缴业务。
3、新参保人员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先到市政府8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局窗口办理新参保手续,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建行窗口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二、养老保险费银行扣收缴费流程
1、缴费人在签订协议后,不需再到窗口排队缴费,只需在银行卡中存入相应的缴费金额即可完成缴费。缴费人员在与银行签订协议时可自由选择缴费档次,以后需要更改缴费档次的需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2、银行扣缴养老保险费实行按月扣缴的方式。参保人员按月足额存入当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银行每月15日对养老保险费进行按月扣缴,卡内余额不足的当月不扣缴。次月继续对卡内余额查询并进行扣款(扣缴当月及本年之前月份应扣未扣费款),直至本结算年度结束。
3、每年12月25日前,缴费人员只要在银行卡内存入全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即可正常完成缴费,不产生利息。年度结束仍未扣缴成功的参保人员,跨年度补缴需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并将按规定加收利息。
4、参保人员缴费后需要查询缴费情况的,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手机APP进行查询。需要缴费收据报销社保补贴的缴费人员,可持身份证在各建行窗口打印票据。
5、每年个体及灵活就业缴费人员的缴费金额和缴费档次,社保局会在年初时通过网站和微信平台等媒体及时对外公布。欢迎您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佳木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众号,以便于您及时接收信息。缴费人员也可拨打下方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望广大缴费人周知!
咨询电话: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2333
地税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局:
8289102
建设银行佳木斯府源支行:
8576768、8576568
来源 | 佳木斯人社局
编辑 | 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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