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筹轻松筹暴露重大漏洞,“避风港原则”不是卸责的理由
作者:黎宇琳
进入2018年,水滴筹在公益慈善领域风头甚劲,不仅入围了第二批由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更在5月31日拿下了由中国社企论坛新鲜出炉的“年度大奖”、“医疗大健康”奖。
但是,尽管在慈善界大受欢迎,水滴筹、轻松筹等互联网平台的个人求助业务模块长期存在颇为低级的漏洞。
最近,《南方都市报》记者以自己的身份实测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三大网络筹款平台,发现用伪造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可轻松通过三家平台的审核,对公众发布筹款求助信息,并在小范围传播后成功“提现”。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记者是以非常轻松的姿态通过三家平台审核的。据媒体报道,几大平台在审核的过程中主要查验求助者的医疗诊断证明,但是,医疗诊断证明的造假产业链是很成熟的。
“3月2日,南都记者通过“广州病历单病假单”QQ群联系到群主红某,红某表示可以根据需求制作并提供假病历、诊断证明及入院证明等。
南都记者以患者身份,从红某处购买了到2015年3月2日就诊的虚假疾病诊断证明书和2017年9月10日入院的虚假住院证明,病情诊断均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两份证明上都加盖了广州地区一家三甲医院的印章。”
”事实上,早在水滴筹崛起之前,轻松筹在对个人募捐市场的迅速占领中,就发生了多宗骗捐事件,轻松筹也不止一次被民政部约谈,要求其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审核,但长久以来,骗捐,或改变善款用途的情况并未有明显的改善,关于这一点,在慈善行业内部是公开的秘密。
但出乎业界意料的是,大家固然知道这些网络筹款平台有漏洞,但没想到漏洞的准入门槛如此之低,以至于并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就能轻松造假。
这些漏洞应该引起更大的关注,因为这些漏洞背后的风险有可能危及整个慈善生态的基石——信任。
尽管精英们在制定《慈善法》时煞费苦心地把“慈善募捐”与“个人求助”作了严格的区分,每当出现“骗捐”风波时,总有专家努力地解释,这是个人求助,不是募捐,不属于慈善法、民政部的管辖范围。但是,在公众的眼中,为有困难的他人打款,就是捐赠。
“捐赠”跟“赠予”的法律区别,就连一般的跑线记者都分不太清楚,遑论公众。纵观每一次“骗捐”风波的结果,几乎都无一例外的打击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无论是最近的王凤雅,当年的罗尔、杨六斤,都是如此。
所以,网络筹款平台的漏洞不可不堵。
但现实是,这些众所周知的漏洞堵了那么多年也没堵住,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个人求助要求“快”,病人家庭等不起。想要快,审核的门槛就必须低,门槛低,对各种别用用心的人就提供了很多机会。
2、政府缺乏监管办法。一刀切堵住行不行?不行,侵犯了公民的求助权;管起来行不行,也不太行,至少到目前为止,除了约谈一下平台运营方,没什么更好的办法。
3、水滴筹、轻松筹等商业平台渴求“流量”。据我们所知,无论是水滴筹还是轻松筹,目前都还处于烧钱的阶段,烧钱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流量。特别是水滴筹,其从做互助起家,最近涉足个人求助,尽管也有其他方面的考虑,但获取流量肯定是主因之一。
互联网平台不惜代价地获取流量是这些漏洞存在的根本原因。不排除好些互联网平台在发展壮大之后想要换一种更文明的扩张方式,但是,当一种改变要触及其商业模式本身时,实施起来总是很困难。
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这并不是这些漏洞长期被忽略的理由。
我们认为,个人的自由求助是很重要的,无论如何是不应该被堵住的;政府在这一块留出监管空白,也是明智之举;企业界、平台方应当拿出更有说服力的解决方案,尤其是获得了民政部前后两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商业公司,轻松筹与水滴筹。
目前,不少平台用所谓的“避风港”原则来推卸自身的责任。
“避风港”原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具体内容,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的情况,则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避风港原则的关键是“通知-删除”两个环节,所以,应用到网络筹款事件中,就是有举报,平台就必须有反馈,但要是没有举报,出事了平台免责。比如,在王凤雅事件中,平台就是免责的,板子打不到他们屁股上。
我经常会感叹,互联网从业者真是最聪明的一群人,他们把流量与利润留给了自己,却把风险与责任完美地转嫁给社会。
但是,做企业不能光把好事全占了,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平台在道义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投入更多力量研发技术创新的审核、追溯手段,在不降低一般救助者效率的前提下完善审核机制。
比如说,区块链技术能不能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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