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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不是“堰塞湖”,一个好的政社联动机制太重要了

蓝广雨 共益资本论 2021-08-07
▲图源于中新网

 
进入7月,天气变热,雨水增多,街上戴口罩的人渐渐少了,中国第一波疫情已经到了尾声,但几乎所有的专家都断言,今年冬天,疫情还将卷土重来,我们准备好了吗?
 
我们不能忘记好了伤疤忘了疼,疫情初期的种种不合理、甚至可以说是荒唐的做法让我们付出了太多的代价,而对公益慈善领域来说,最沉痛的教训莫过于“所有捐赠物资要通过红十字会”,让超过80万社会组织给红会打下手,结果造成了“民众拼命捐,医院物资天天缺”的惨烈景象,一线医护人员一度直接暴露在病毒的威胁下,造成了很多悲剧——那本该是可以避免的。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国社会组织尽管还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完善,但已经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但一个显而易见的矛盾是,许多事实上运转良好的社会组织没能得到官方的承认,在应急救灾的关头,甚至会被认为是“添麻烦”的存在。

从“战疫”开始,政社联动话题一直备受热议,在7月14日举办的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上亦是一个重要议题。

清华教授邓国胜在峰会上指出,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组织的总数大概有87万家,但是根据《慈善法》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的只有8000多家。
 
我们在应急救灾中的政社关系亟待捋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联动机制亟需建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李萌娇提交了提案,建议从立法层面保护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李萌娇建议,要“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法律主体地位”,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法规,明确民间救援的合法身份,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引导规范社会救援力量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希望在下一波疫情到来时,我们能看到一个更好的政社联动机制,而不是继续看着红会的仓库堆积如山。


01宁愿自掏邮费也不愿捐给红会


1月下旬,武汉疫情爆发,医院抗疫物资紧缺。远在重庆的莲子想方设法在国外寻找物资,通过她在澳洲开诊所的弟弟,在当地采购了一万五千个医用口罩,希望能捐给武汉。但姐弟俩发现,要将这批物资捐回国内并不容易。
 
物资在出海关时,需要出具国内接收单位的函件。而按照当时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4号通告,捐给武汉的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由武汉市红十字会(下称“武汉红会”)统一接收。此外,通告还规定“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莲子几经努力,还是没能拿到接收函,最终不得不放弃官方的捐赠渠道,通过朋友转朋友的方式将物资送到医院。
 
境外捐赠物资不容易进来,国内捐赠物资也很难迅速到达医院。
 
网友“微博婶儿”筹集了9840副医院手套,打算定向捐赠给武汉市黄陂区中医院,物流显示已经在1月27日签收,但黄陂中医院一直没有收到。在此后三天,“微博婶儿”多次致电武汉红会,对方表示“物资太多,没办法去找。”
 
据媒体报道,疫情初期大量的防疫物资在武汉市红十字会仓库堆积如山,但武汉红会采用了纸笔记录、志愿者清点入库的方式整理物资。有志愿者表示,“高峰时一天能接收好几千件捐赠,只要入了仓库,人跟货物统统都被淹没。”

▲武汉市第六医院等需靠介绍信提取物资


因为不信任,很多捐赠者试图绕过红会平台。一家民间志愿组织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很多捐赠人认为红会不够透明,效率不高,宁愿自己承担税费和快递费走普通快递渠道,设法直接给医院送物资。这样的民间渠道,从物资采购、物流渠道、信息登记、对接医院都是由专人负责,能够保证物资到达武汉之后迅速分配出去。
 
有学者认为,这次疫情,许多捐赠者宁愿绕过红会这样的官方捐赠平台,直接与医院对接,显然是红会的物资协调和调配效率极为不满意。
 

02民间组织被要求“按兵不动”



捐赠者的不满意源于“募缴令”
 
疫情初期,武汉政府、湖北政府以及民政部先后发文,提出为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款物,由武汉市红十字会、湖北省红十字会等五家机构接收,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服从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武汉的一个展馆被临时征用为仓库,堆放着红会的一些捐赠物资。

1月27日,时任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强调所有捐赠物资要通过红十字会,目的是让捐赠者、捐赠物资登在案,“只有一条通道可能有些不方便,这么做是为了统一归口,避免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由于混乱,被某些人钻空子。”
 
“募捐统缴,由政府统一调配”的做法并非武汉首创。邓国胜表示,2008年汶川地震和2010年玉树地震,都指定少数机构募款和集中使用,后来玉树地震暴露了许多问题,以至于相关文件很难执行下去。“到了雅安地震时期,政府思路有了很大调整,不再指定少数机构垄断筹款,社会组织参与救灾有了制度化的渠道。”
 
他认为,此次抗疫湖北表现混乱,说明当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存在很多问题,以往汶川地震等教训换来的经验没有被吸收和传承,政府和社会缺乏机制,所以不得不指定少数机构集中捐赠款物的管理,结果这些机构能力不足,又造成了捐赠款物的堰塞湖。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撰文指出,这次疫情反映出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中,政社融合不够,统筹发挥慈善力量的作用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
 
宫蒲光表示,无论是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还是慈善组织,地方政府在统筹协调和鼓舞勉励方面,都关注不够,关心不多。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机构缺乏对慈善组织的统筹协调,使得慈善组织各行其是、资源配置盲目,慈善力量没有得到优化组合,应有作用发挥不充分。
 
还有观点认为,整个疫情期间,有关部门出台多个关于慈善行业管理的文件,大多是从严管理的规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组织的积极性。
 
武汉疫情爆发时,一家长三角大型国企旗下的公益基金会试图策划公益项目,甚至组织人员进入疫区救援,但当地民政部门授意他们不要自主行动,要“听上级部门的安排”。后来,这家基金会通过与一家国家级基金会的合作,才得以推进一些项目。
 
事实上,这家基金会的遭遇不是孤例,多个信源指出,不少公益机构在武汉疫情爆发期间被要求“按兵不动”,或只能按行政指令筹措财物,并转交给官方指定的慈善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公益机构的主动性,令他们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专业能力。
 

03全国政协委员呼吁立法保障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民间志愿团队自发组织运送物资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副主任李萌娇认为,在新时代应急管理格局下,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规范参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她建议,要完善政策法规,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法律主体地位。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法规,明确民间救援的合法身份,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引导规范社会救援力量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除了完善政策法规,李萌娇还建议,将社会救援力量纳入国家及地方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协调机构,统筹统一管理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国家和社会救援力量采用统一考核标准。
 
“要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评估制度体系,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援工作的标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与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沟通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参与救灾社会力量的引导,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防灾减灾救灾的强大合力。”
 
在北京大学教授张强看来,要形成政社的强大合力,需要社会组织与政府形成配合。政府的公共政策是用制度的方式,最大化、普惠性地解决社会问题,同时一定是刚性的,有策必行,而且需要执行到位。但问题是,关键时候政府可能会失灵。一些小众群体面临特殊需求,很难用政策去解决,对社会组织来说,关注和服务小众群体的需求是其职责所在,这样就可以跟政府形成配合。
 
北京三一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劲进一步说明,在政社合作关系中,社会组织目前还只是在一个从属和补充的位置,社会组织应该去发现政府还没来得及照顾的领域,去试点,去探索,继而形成模式并尽可能扩大规模,然后再去影响政策。
 
“这个过程就是要不断和政府打交道,和政府合作,把我们的创新模式变成公共政策的一部分,这是公益组织要努力的方向。”李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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