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人为啥这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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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益人谈工资,我往往会比较注意措辞。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采访了大量公益人,他们大多在北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工作,但每个月只拿三四千块工资。相比起工资,他们更喜欢跟我谈理想,谈社会情怀。
低工资是这个行业公开的秘密,有人用“低到难以启齿”来形容。
2014年,南都基金会联合多家机构发布了《公益行业人才发展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国内公益从业者的平均月薪是3998元,跟企业的工资水平没得比。
摘自该报告,放大可以看仔细
我还记得,《报告》是在深圳举办的中国慈展会上发布,地点在福田会展中心,CBD地段,周围都是高档的写字楼。我有个同学就在附近的金融公司上班,年薪30万+。
说实话,看到公益行业工资后,我是很惊讶的,一度以为是不是调查者搞错了。后来我发现,原来是我错了,能拿到四千算不错了,有的人只拿两三千,而且未必有社保。
我挺佩服他们的,工资不高,还要在一线城市生活。
但公益行业就是这么个情况,而且一年多过去了,似乎也没有太大变化。
上个月,我采访了多位学界老师和基金会秘书长,请他们再谈谈公益人的工资问题,他们普遍觉得公益行业待遇太低。(下来我们会专门发他们的看法,保证精彩有料。)
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老师在百忙中抽空接受采访,对于这个话题,他觉得一定要说说,在他看来,现行的政策条例直接限制公益人拿高工资。
这种限制从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就已经出现——
“这意味着,基金会想给员工发高点的工资,不行!
对于“10%”,王振耀老师是反对的,他认为十多年过去了,公益慈善环境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这样的规定已经不合时宜。”要知道,振耀老师素有行业老好人之称,轻易是不会反对的。
资深公益人李劲则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认为公益人在“10%”的规定下做事,就像是“戴着镣铐在跳舞”。
“当我们想做点事情时,无法放开手脚,甚至陷入被束缚的状态,无所适从,心理上有着巨大的落差,在这个时候,我们越是努力,就觉得越辛苦。”
这是李劲的原话,在我和他大半个小时的交谈里,他至少重复了3次类似的观点,听起来有点沉重。
“镣铐”影响了李劲开展工作。去年底,壹基金招人,在著名人力资源咨询公司工作的校友主动对他说,有什么要求,我帮你找,李劲回他,能接受薪酬待遇与付出不太一致的人。
同学听完后,笑了,“你这是什么观念啊,你这样的观念还能找到好人才吗?”
李劲一时无语,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你很难跟行业外的人解释10%,没有哪个行业会有这样的规定。”
这实在太悲剧了,高付出低回报却被视为合情合理,还有人说“公益就该零成本”;待遇说多了都是泪,于是只能大谈理想、情怀和奉献。
除了“10%”外,还有一条规定让人觉得难以理解:
“资深公益人涂猛早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到,对于很多大型公募基金会而言,“10%”相对容易达到,但“2倍工资”则直接规定了公益从业者的薪酬水平,“这是要命的规定”。
南方一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募基金会,去年管理成本只有5.82%,但员工平均工资已经接近当地人均工资的两倍,要想给员工再涨工资,估计很难了。
这显然限制了机构的成长嘛。
李劲在工作中就碰到这样的问题:怎样才能留住优秀的员工?“一名新员工经过两三年培养后,个人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但因为政策的限制,导致薪酬无法大幅提升,他就有可能去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看到公益组织的秘书长最常用的办法是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但我想说的是,待遇都上不去,所谓的事业和感情还靠谱吗?
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杨钦焕也有类似的观点,但他比较委婉,认为公益人职业生涯的天花板太低,优秀人才在薪酬到达天花板之后,流失风险增加,以道德、情怀支撑人才留守的做法并不具备普遍性和可持续性。
杨钦焕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许多公益慈善组织的年轻员工在入职时的起薪不比企业差,但做到中高层后,再与同龄、同级别的企业从业人员比较,就有了显著的落差。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公益人职业生涯的天花板。
受访的公益人都希望这一工资天花板能被打破。借助《慈善法》的出台,原有政策条例的限制能破除吗?
但现实是,在《慈善法》审议草案中,出现了“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的规定,还有政协委员质疑管理费太高了。“看看钱都花哪了,用得着这么多吗?”
在会场外,公益界的专家学者则认为条文不利于慈善事业发展,呼吁取消关于管理费的限定。
后来的事实证明,场外的声音终究难以影响立法的最终走向。
《慈善法》表决前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作出修改,进一步限制管理费的比例,从15%降至10%。许多公益人随即发出了“我心悲凉”的感喟。
有人要问了,说了这么多,是不是就让我们转行?!
并不是
这个行业有问题,就有想要解决问题的人!
我们下一期的标题是:《职业公益人也能拿百万奖金?》
左手公益,右手资本 你就是跨界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