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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戳!这里有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最全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7-01-24 微尚工作室 陕西师范大学

 


伴随着2017年农历新年的到来,

小编为各位艺术类考生送上一份精心准备的礼物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考生招生简章

快来看看哪一款适合你吧~


编辑/王梦媛

责任编辑/张莹

图文来自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及其微信公众号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专业简介


来师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属于省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专业,旨在培养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播音与主持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1.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2. 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三、校考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7年2月18日—2017年2月24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图像信息: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四、考试安排


注:

考试实行现场录音录像校外评分的方式;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按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专业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7年4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线,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详情请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专业简介



陕师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社、影视制作公司、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宣传部门等机构培养具备出镜记者、编导、电视节目摄像、剪辑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就业去向多为电台、电视台、影视公司、网络公司、电影厂及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文化部门。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 :45人

2017年面向陕西、甘肃、内蒙古、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等10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形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五、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详情请点: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注: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01

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音乐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02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原则


1.音乐学(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3. 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陕西民歌》专场音乐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03

校考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7年2月18日—2017年2月24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2017年3月1日  10:00—15: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

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图像信息: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声乐系成功举办中国经典歌剧片段专场曁新年音乐会


04

校考考试安排



1.考生须准备声乐或器乐作品两首;声乐限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

2.面试科目实行现场录音录像校外评分的方式;声乐考场内有钢琴伴奏,不允许考生自带伴奏;器乐考场不允许其他乐器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按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05

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音乐学院参加“2016国际艺术教育高端研讨会”


06

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7年4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线,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07

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08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详情请点: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注: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闪star亮相央视猴年春晚 

演绎丝路风情 舞出美丽中国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舞蹈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原则

1.舞蹈学(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3. 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三、校考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7年2月18日—2017年2月24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2017年2月27日  10:00—15: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

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图像信息: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四、校考考试安排


考试实行现场录音录像校外评分的方式;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按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专业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7年4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线,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音乐学院参加2016年全国音乐与舞蹈领域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讨会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详情请点: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教师作品及获奖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美术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考试形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五、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详情请点: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课堂教学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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