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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十堰发布最新收费标准

近日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

目录清单的通知》

收费目录涵盖

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3元—5元/小时。包括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以及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针对住房物业管理费,《清单》规定有电梯为每月0.9元—1.5元/㎡,无电梯为每月0.5—1.0元/㎡。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中,收费标准按照居民、非居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其中,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2.4元/户/月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每月1.6元/人;餐饮业按经营面积收费每月2.5元/㎡,按桌收费32元/月;零售超市、美容美发、网吧、车站、码头、工业品市场、农贸市场等按经营面积收费每月1.2元—2.5元/㎡
十堰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目录清单如下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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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8683715  新闻热线:8654619来源/十堰市发改委编辑/思渺 责编/唐睿思 终审/贺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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