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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新所秀——瀛和烟台精英团队

2017-05-09 瀛和律师机构

瀛,海也,浩瀚宽广;和,谐也,团队齐心。理想、行动、坚持是瀛和前进的动力,使命、责任、未来是瀛和秉承的理念。时光荏苒,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瀛和大家庭。我们在不同的城市,追逐着同一个梦想;我们来自五湖四海,有着相同的理念和追求;我们有各自的独特美好,却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瀛和。2017,瀛和依然在路上。

近日,瀛和律师机构·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原山东金律通律师事务所)正式加盟瀛和律师机构,成为继济南、东营、聊城、泰安之后,瀛和在山东省的第五家律所。

律所简介

瀛和烟台所成立于1992年,是烟台市司法局直属管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烟台市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10年瀛和烟台所的合伙人进行了新老更替,现在首席合伙人邹钧主任的带领下,瀛和烟台所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成为山东省知识产权院理事单位,山东省第一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并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山东省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烟台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个荣誉称号。

瀛和烟台所现有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三十余人,其中有当选烟台市政协常委、芝罘区人大代表、芝罘区政协常委、莱山区政协委员的律师,也有山东省优秀律师、烟台市优秀律师、烟台市优秀青年律师,还有具有博士学位、获EMBA工商管理硕士的律师,多名律师曾荣获省市各项荣誉,并在多家媒体上答疑解惑,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全体执业律师均具有本科或硕士以上学历,具备多年的执业经历。

自成立至今,瀛和烟台所先后为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过民商、刑事、行政、仲裁等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数万件,并在企业破产清算、政府事务、房地产、金融、公司事务、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进行了系统创新研究并确立自己的服务优势。

在政府法律事务方面,瀛和烟台所担任烟台市人民政府、芝罘区人民政府、福山区人民政府、莱山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同时还担任芝罘区凤凰台办事处、通伸街道办事处、莱山街道办事处、莱山区教体局、莱山区民政局、莱山区卫计局、规划局福山分局、烟台日报社、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烟台市公路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提供法律服务。

在房地产法律事务方面,瀛和烟台所为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与技术综合楼建设项目、烟台市农村商业银行总部新办公楼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同时还担任万达集团芝罘公司、烟台华安集团有限公司、烟台长坤泰实业公司、海屿公元项目、烟台新桥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宏洋置业有限公司等多个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和项目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金融法律事务方面,瀛和烟台所已入选农行烟台分行、建行烟台分行、工行烟台分行、招行烟台分行、烟台市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发银行烟台分行名册,为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并创造性的开创了烟台市第一例“实现担保物权”类型案件,为银行追索不良债权提供了新模式。

在公司破产法律事务方面,瀛和烟台所已经入围“山东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且瀛和烟台所邹钧律师也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其担任管理人的栖霞某针织公司破产案,完成大量破产清算工作,开创烟台地区第一例有限责任公司施行破产管理人制度。

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方面,瀛和烟台所宋红松律师将知识产权作为主要学术研究方向以来,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同时其代理的多起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瀛和烟台所坚持客户至上、审慎执业,注重团队合作,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使命,坚持“责任、团队、创新”的价值观,全方位的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

瀛和烟台所已于2016年8月搬迁至拥有自主产权的新办公楼,办公地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CBD中心商业区,办公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新办公楼内配备大型会议室、学术报告厅、模拟法庭、商业会所、会客室、VIP接待室、员工餐厅等专用设施。所内无死角全面覆盖无线网络,真正实现办公环境的网络化、现代化,全面提升办公环境,构建律师专业化研究氛围,增强瀛和烟台所的社会影响力!

优美的律所环境

前台

模拟法庭

会议室

走廊

接待室

精干的合伙人团队

主任、首席合伙人邹钧律师

■邹钧律师,男,民革党员,法学硕士。现为瀛和烟台所主任、首席合伙人,烟台市政协常委,烟台市芝罘区人大代表,芝罘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律师协会土地与房产业务委员会委员,烟台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烟台市工商联常委,烟台市民主党派专家服务团成员,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客座教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顾问。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荣获荣誉:

2010年先后被授予“民革山东省优秀党员”、“烟台市富民兴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1年被授予“双为一优”优秀政协委员荣誉称号;

2012年先后被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贡献先进个人”、 “‘凝心聚力、富民兴烟’先进个人”、“民革烟台市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被授予“烟台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5年被授予“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2015年被聘为“烟台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委”、“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顾问”;

2016年被授予“2011-201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合伙人李建丽律师

■李建丽律师,女,民革党员,现为瀛和烟台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十四届烟台市芝罘区政协常委,山东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烟台市律协劳动争议委员会委员。先后荣获“烟台市优秀律师”、“烟台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维权先进个人”、“民革烟台市委优秀党员”荣誉称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

李建丽律师工作踏实、敬业,以严谨的执业道德、扎实的法律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范围涉及民商事、经济及非诉讼业务;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熟悉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事务;曾多次参加普法活动,并受邀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其编写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在山东省律师协会开展的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合伙人王钧律师

王钧律师,男,中共党员,现为瀛和烟台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荣获“烟台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长期担任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具有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事务处理的实践经验。

在作为执业律师之前,王钧律师一直在国有企业任法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王钧律师在执业中,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工作理念,兢兢业业、不辞辛劳,凭借其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结合自身多年工作实践经验,用心处理每一件委托案件。王钧律师拥有严谨的工作态度,持续不断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的学习能力,与时俱进,增强自身工作能力,虽然作为执业律师的年限相对较短,但其执业道德与执业能力获得了广大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直认可与好评。


合伙人孙永斌律师

■孙永斌律师 ,男,现为瀛和烟台所合伙人、工会主席。孙永斌律师于1989年至1992年期间曾在龙口市人民法院(龙口人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在此期间得到了良好的学习和锻炼法律业务能力的机会。1993年通过了全国律考资格,并开始律师执业,至今已执业20余年。

孙永斌律师在多年的律师执业期间,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执业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执业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并具有很好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商、刑事等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联 系 方 式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1号楼14层

电话:0535-6283405   

传真:0535-6283405

手机:13905355176      

邮箱:yingweilaw@winteam5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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