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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丨当物种识别困难时,如何保护野生动植物贸易中的濒危物种?

2017-03-13 中科院之声

前不久的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提到动植物,就涉及一个分类的问题,很多人无法识别出不同种类的兰花和苏铁,也可能难以识别海马的种类。当象牙制成雕刻品后,我们更是很难识别象牙是来自非洲的丛林象还是草原象,而海关和市场执法人员查获的穿山甲常常是胴体,根本无法在现场分辨其种类。


2013年,联合国将3月3日设立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设立这一国际日的初衷,是希望提高人们对世界野生动植物的认识。之所以定在3月3日这一天,是因为3月3日是《濒临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又被称为《华盛顿公约》,英文缩写CITES,1973年3月3日在华盛顿签署)通过的日子。但是,当物种识别困难的时候,我们又该如何运用《濒临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从野生动植物贸易中保护珍稀物种呢? 


 

在泰国曼谷举行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十六届缔约国大会(图片来源:人民网) 


国际贸易也要分清物种 


目前,物种灭绝的速率比自然历史背景值高100-1000倍 。2016年,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评估了73,686个物种,其中22,103个物种受到灭绝威胁。全球威胁野生动植物生存的主要因素有栖息地丧失、商业开发以及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通过各种贸易活动实现经济利益,是人们开发利用野生动植物的主要原动力之一。因而,对野生动植物贸易活动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基础。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是一项以物种为基础、旨在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国际公约,“物种”概念是其核心。但是,目前关于物种概念的争议颇多,生物学家们对一个物种的分类地位、一个物种是一个还是数个物种等问题,常常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以物种为核心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怎么处理这一难题呢?


该公约附录文本规定:“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a)名称所示的物种或(b)一个高阶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即公约的“物种”概念内涵是生物学家认定的“物种”,但其外延则扩大到生物分类系统的“物种”以上的分类阶元,如“属”、“科”,甚至可能是“目”,以及一个“属”、一个“科”或是一个“目”的部分物种,甚至还可能指一个“种”的亚种和种群。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物种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公众可能很难分辨特定生物种类,如不同的海马种类。于是,除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的物种外,所有海马均被列入了附录II。在第17届缔约国大会上所有的穿山甲均被收录到附录I,其国际贸易受到严格的监管。这样,既避免了分辨特定物种的困难,又方便海关和市场执法人员对海马、穿山甲进出口和市场的管理。


 

近日被讨论得沸沸扬扬的穿山甲君


此外,人们一般还是能识别海马、穿山甲、兰花和铁树的,将不同分类的动物或者植物全部收录,就回避了人们识别这些物种的困难,也避开了分类学家的争议。


物种与分类系统是不同学派对生命世界的认识,不同学派有不同观点;而生命世界是客观存在,是唯一的,只要有一套统一的管理方案,就能管理种类繁多的生物多样性,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实践,也是为解决物种难题提供了一种模式。


认清物种要分清附录I、附录II? 


实际上,CITES公约的宗旨是为了保证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不危及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对附录I和附录II中的濒危物种实施国际贸易管理机制。为了有秩序地实施国际贸易管理机制,CITES公约将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列入公约附录I,禁止商业贸易,以防止贸易进一步危及这些物种的生存;将受到贸易影响而有潜在灭绝危险的物种列入公约附录II,仅在不会危及物种在野外生存的前提条件下允许国际贸易。


由于一部分野生动植物在没有危及到野外生存的前提下允许国际贸易,CITES公约要求每一个缔约国设立科学机构和管理机构,并规定基于科学决策的国际贸易许可证核发程序,对其附录所列的濒危物种的商业性国际贸易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以此防止因过度的国际贸易和开发利用而危及物种的生存。


  


CITES公约缔约以来,CITES公约记录在合法的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图片来源:cites.org) 


 

首只在泰国出生的中国大熊猫“林冰”在泰国清迈动物园。2013年9月27日,根据中泰双方的协议,“林冰”从泰国清迈动物园返回中国。(作者供图)


中国从非洲引入的白犀牛,已经繁殖成功(作者供图)


中国引入的考拉,已经繁殖成功(作者供图)


我国物种多样性保护与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大国,过度利用是我国物种濒危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研究人员在努力研究开发野生动植物的替代品,但我国传统医药和文化尚离不开野生动植物。


为了保护野外生存的濒危物种,许多国家采取人工繁育、人工栽培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方式,提供科学实验材料、医药资源、工业资源和生活资源,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人工栽培野生植物也将是解决中医药资源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是解决其它工业原料、生活原料的途径。 


由于人工养殖技术进步,我国已经成为野生动植物人工繁殖生产大国,一些濒危物种,如大鲵、石斛、肉苁蓉、兰花等,我国已经能够在人工养殖或人工栽培条件下开展大规模生产,缓解了这些濒危物种野外生存的压力。




中国的石斛的试管育苗(上)与工厂化种植(下)(作者供图)


我国于1981年加入CITES公约以来,中国科学院作为CITES国家履约科学机构,为履行CITES公约提供了科技支撑,促进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然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来源: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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