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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语者》编剧揭秘“背后挨打”,欠薪百万,影视圈为何“老赖”频现?!

2018-02-07 齐佳慧 文化产业新闻

文章来源:文化产业新闻。

作者:齐佳慧

美编:张晶晶


近日,电视剧《莫语者》被爆欠薪,并引出了“编剧三角小姐”的新闻,受到部分媒体与网友的关注。目前,出品方盛夏星空与北京宸曦已作出如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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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俗话说“看到人前吃肉,看不到背后挨打”,影视圈就经常存在这样的问题。

 

观众看到的是表面的光鲜,看不到的却是幕后人员的付出与辛酸,以及常常被淹没于背后的“欠薪”常态。


《莫语者》不沉默,揭秘欠薪内幕


针对上文提及的盛夏星空与北京宸曦的“声明”,文化产业新闻联系到了联合制片人罗伟,他表示不就此事件在媒体上作出任何回应,已经在走法律程序。

 

另外,我们也尝试联系完美时空(北京宸曦)的王曦,并未成功。

 

而采访当事人武瑶时,她对上述“声明”做了回应。



事情始末究竟如何?让我们仔细来看。


1目前不存在任何欠薪?



据武瑶介绍,她在与剧方签订的剧本合同中约定,剧方本应支付其共计400万元的剧本稿酬。

 

6月30日,初稿完成,拿到了不足半数的第一笔创作费(180万),但直至现在,剧方仍拖欠110万元未付。


2“三方协议”版权归属?



在事件中,有一个较为重要的转折点便是“剧本委托创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签订。

 

在这份协议中,确实写明了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盛夏星空及资方所有,但也同时明确了出品方须履行的“剩余220万服务费支付”。


武瑶表示,为了获得东海电影集团的投资,完美时空(北京宸曦)和盛夏星空恳求她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承诺一直拖欠的稿费由盛夏星空支付。



武瑶按照合同开具了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盛夏星空方却未履约付款。

 

在未履约的情况下来谈“所有权”归属,岂能当真?


3“最终稿”字数存争议?


负责对接编剧的联合制片人罗伟曾在其他媒体采访中表示,并无欠薪,而是在“最终稿”字数(即薪酬费用)上存在争议,未达到40集68万字的要求。


首先是“61万字”的问题:



罗伟在其他媒体采访中所说的61万字,实际上,是8月用于申报精品原创项目的奖金以及申请扶持性金融贷款的初稿剧本,没有把后续三个月不断修订完善的近10万字算进去。

 

合同中曾写明,编剧每完成5集创作,片方验收后需支付每集的创作费,同时编剧需配合片方跟组修改和创作剧本。

 

根据剧组人员爆料,素材有五十多集,现场剧本也确实是一直用带三角的剧本拍摄。这一部从30集变为40集,最终要满足50余集拍摄量的剧,不算后续字数怎么行?


另外,关于“三角标”的议论:



武瑶方面表示,剧本的字数超过69万字,但是罗伟把剧本上必要的三角标记去掉了,才出现不到68万字的情况,而合同上也没有写明三角标记不计入总字数。

 

另外武瑶经过计算发现,不仅三角号可以不算,把?和!删掉后比68万也还多出3280字。



而在业内,也有许多大V编剧,为我们解释了“三角标”的用法是正常,包括“中国电视编剧委员会”也作出回应,剧本内任何一个符号、标示,都是剧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就如同评论中网友所说,“不用符号,而用汉字来描述,也许字数更多”。

 

当年鲁迅遇到编辑克扣标点符号的稿费,直接寄去了不含任何标点与空格的文章,从此出版界再无人敢扣除标点符号。



而如今,这样的事情却发生在编剧身上,甚至要唾弃“三角小姐”?

 

用“无知”当做欠薪的借口,用资本逻辑妄图改变编剧行业的基本规范,实属荒谬。

 

同时,关于每集17000字:



有匿名编剧表示,在业内单集17000字,完全属于剥削要求的字数。正常字数应该在12000到15000左右。

 

而且据了解,目前部分剧目的稿费,是按最终剪辑集数计算。按字数,特别的“17000字单集”的字数来结算,本身就不合理。


4不沟通不走法律程序?



事实上,武瑶多次与中间人罗伟协商未果,12月,已正式向盛夏星空发送律师函,正在利用法律途径,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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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威胁媒体撤稿?



在“欠薪”新闻曝光后,武瑶收到了一些朋友的私信,称盛夏要求他们删帖,并表示要告她。

 

同时,武瑶本人也收到了“发动100个编剧联名打击画三角败类”的威胁。


这是要雇水军了吗?正在打字的文化产业新闻是不是也要被威胁了?好怕怕…



欠款到底结没结,晒晒汇款记录不就完了?


其他欠薪者到底有没有拿到钱,也是盛夏单方面的说法?

 

字数够不够,人工数不清楚,word文档不一目了然吗?

 

既然不认同总计400万服务费,当时“三方协议”为何要签,发票为何要收?

 

用含“三角标”的剧本,申请到扶持、贷款、注资,转眼却不认“三角标”?

 

不沟通、不采访,发布误导文章,单方面发表声明?



此事件,为我们揭开了影视圈那厚重的幕布,看到了背后堆积已久的污垢。


冰山一角,停薪是常态



罗伟在其他媒体采访中就曾表示,“停薪并不值得震惊”,事实也确实如此,在业内遇到资金困难时,停薪是常态。

 

而其中有不成文的习惯:那就是一般不会欠大导演、演员等人的薪酬,因为涉及金额比较大,社会影响里较大,更容易引起法律纠纷。

 

而小演员和剧组小人物则不同,他们往往是被“停薪”甚至被“欠薪”的主要对象。




2017年3月,料刘恺威、江一燕主演新戏《三个女人一台戏》被爆因拖欠薪资导致剧组停机,承制方浙江小玩家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制片人、法人、董事及公司财务等集体消失,拖欠剧组工资等各类费用约900万,涉及剧组人员达380人。



2016年8月,刘镇伟导演《大闹东海》剧组被爆欠薪1000万。电影于2016年5月杀青,杭州“嘉视年华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拖欠工钱,历经三个月,期间多次与该片投资方联系追讨未果。王宝强也曾发文力挺。



在此之前,还有青年编剧田博为喜剧片《我知女人心》完成从大纲到剧本三稿,但制片方拒付全额稿酬,还剥夺了他的编剧署名权,曾引发广泛关注。

 

2007年,电视剧《牟氏庄园》女编剧王伊因向剧组讨薪而遭制片方人身安全威胁的事件,曾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



另外也有众多名家大师们遭遇过停薪或欠薪,而更多的小人物们,可能就真的“打掉牙齿混血吞了”。


肆无忌惮源何起?


为何某些片方如此肆无忌惮?为何幕后工作人员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还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讲起。


1地位不对等


常说“出钱的是大爷”,影视圈更是如此。

 

在法律合同上,剧组工作人员和片方一般签订的是雇佣也就是劳务合同,而并非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不大;合同规定大多不够细致,与实际操作存在双标;违约条款对片方的约束也较弱。

 

由于社会影响较小、曝光度较低,大多剧组人员追求的还是长期合作,除非忍无可忍,否则不会主动站出来。



在人们的意识中,就如业内人士所说:“中国民间传统演艺行业总被认为是下九流行业,可能养成了一些从业人员自轻自贱和轻贱别人的心理机制。把正常的劳动所得,当成打赏。”

 


作为一剧之本创作者的“编剧”,往往就不受人关注。在各种百科上,通常都难看到编剧的介绍。也更看不到,其他幕后制作参与人员的名字了。

 

在资本干预之下,外行对内行指手画脚,以“趋利主义”来划定行业标准,从业者的主权也就逐步受到侵害。



类似于“欠薪”事件,是对契约精神的无视,更是对劳动的不尊重。


2产业链复杂



影视产业产业链,涉及环节多,又相对独立。往往来说,制作环节的问题,对宣发等环节并无太大影响。

 

制作参与者起诉制片方,对于项目的后续发行影响也并不大。制片方制作完成,已经拿到钱了,完事儿。



中国每年影视发行量只占到拍摄量的一个零头。这也就造成了大部分制作鲜为人知,其制作中的问题,也并不会拿到明面上来。

 

滋生了制作与发行“两不管”的灰色地带,以及制作方的肆无忌惮,并影响最终产品质量以及职业素养。


3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以编剧为例。律师葛小鹰指出,现行著作权法,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也就是说,权利人得到应得而没有得到的利益,侵权人不付出其他赔偿。再加上举证的艰难,就会让像编剧等权利人很被动。

 

影视项目的生产周期长,从制作到发行,至少要花一两年的时间。而参与制作的幕后工作人员想要维权,将消耗大量时间成本。



如曾受到侵权的青年编剧田博就说“花费的时间,够再写一个剧本了。”

 

而另一个曾被侵权的编剧王伊说,为了洗清不白之冤,她无数次地往返于各级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官司牵扯了我几乎全部的情绪和精力,我无法投入创作,断了唯一的生活来源。”



除此之外,武瑶也告诉我们:“这同样也是我的项目,为保护项目本身,在选择曝光和法律诉讼时,也有存在许多顾虑。”

 

很多制作参与者,也许就如她的顾虑一样,放弃了反抗与维权。


权益维护,靠各方


影视制作工作者在产业链上处于源头,其权益也最容易受到争抢和挤压。那么他们应该如何维护权益呢?中国的现状又该如何解决呢?


1自我方面


保护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在上文“三角小姐”事件出现后,就有网友指出编剧应该“下笔前,先要钱”。

 

武瑶也在经验贴中总结到“发现不靠谱,赶紧跑”。



在江湖上,也流传着一些“讨薪”的方法,如“片方没有按时结算薪酬,剧组人员通过扣押器材和素材储存卡等重要物件来制衡片方。”

 

而在法律上,律师兼编剧邵培勋建议:一定要签合同;要约定劳动统计方式,约定酬劳调整条款;要约定违约金,约定管辖法院。

 

总之,从业者一定要占据主动权,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2行业工会


其实在世界范围内,剧组“停薪”“欠薪”的事情也并不少见。就在2017年,美国编剧工会为保护编剧权益,开展了“大罢工”。



目前,中国没有编剧工会,但有不少协会组织,如中国编剧协会、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和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等。

 

在之前的《十指连心》等维权案件中,众协会也给予了一定的帮扶。并且各协会也正致力于维护从业者权益,做出了许多举措。



但是在“集体发声,提高职业地位,建立行业规范”上,中国的协会与美国工会,还是存在差距。



美国的行业工会制度,为我国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以美国编剧工会为例,在编剧们遇到欠薪、拖薪、被侵权的情况,可以向编剧工会寻求法律援助。近些年,每年借由编剧工会追讨回来的薪水总额都在2000万美元以上。

 

工会还可以代表成员同资方进行谈判并签署集体劳动合同,也就是《基础协议》,编剧可以在个人合同中签署优势条款,但是当个人合同中的条款低于、劣于《基础协议》之中的相关条款时,则以《基础协议》的条款为准。


3法律制度


依法维护影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呼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侵权成本低,往往是侵权事件频发的原因。这就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内,采用惩罚性原则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强影视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联系,在必要时,广泛追究问责。



另外在诉讼程序与机制上,应适时采取优先原则,减少申诉者的时间成本。

 

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原创,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



结语:


市场极速膨胀的今天,光北京本地大大小小的影视公司就有近6000余家,各种薪资纷争其实一直就没有停过。今天这篇文章,也许并不能完整分析出乱象出现的全部原因,也未能给出解决纷争的具体实操。

 

但希望能借此,为影视圈厚重幕布背后,照进哪怕一小束光,让大家看到影视圈不只有人在“吃肉”,更有人在“背后挨打”。


目前武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等待立案中,文化产业新闻会进一步跟进。


部分资料来源:新剧观察、娱乐资本论、影视独家、追梦编剧人、影视圈Magazine、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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