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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农业税取消了,企业税也在减轻,唯独作家的稿费起征点38年不变。“


3月8日下午举行的上海代表团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文汇报社特聘首席编辑潘向黎建议,对稿费征税制度进行改革,对稿费进行免税。


在全民欢呼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今天,“格格不入“的文字工作者似乎看到了希望……


一、低稿费:起征点已经38年没变,人大代表呼吁作家稿费免税


3月8日是上海代表团分组审议计划和预算报告的日子。全国人大代表、文汇报社特聘首席编辑潘向黎代表花了半个多小时,讲述了发生在作家们身边的小故事,呼吁对稿费免税。


“自1980年起实行稿酬所得费用扣除800元与20%的规定,至今已近38年。如果写本书,一般是20万字,定价30元。如果是二线作家、三线作家,一般起印5000册,10万册以上的大咖很少。按照版税8%,税前可以拿到12000元,若5000册算起,按照800元起征,要扣掉2240多元。一般作家会留200本送人,这样6000元又去掉了,拿到手只剩3000多元。所以,我们说,出书就是自娱自乐。作为内容产出方,20万字对作家来说,快则半年,慢则3年。而稿费起征点按一次收入来征税,我觉得这不太合理,大家都在感叹,这个行业很苦命,农业税取消了,企业税也在减轻,唯独作家的稿费起征点38年不变。”潘向黎建议,能对稿费征税制度进行改革,进行免税,做好“最后一公里”。



潘向黎还说,以前,中国作家每篇文章的收入是美国作家的40分之一。作家5万到10万字的收入,还不够请朋友吃一顿饭。当然,这种现象现在改变了。一则稿费有所上调,现在千字100到500元不等,比80年代千字30-100元要好一些,个别文学刊物,能达到千字千元。但是稿费提升了,作家的幸福度并没有提升。


图1  2014国家版权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图2  《个人所得税》稿费扣税规定


虽稿费逐渐上升,但税收起征点却38年未变,经济条件上不去,知识创作缺乏良好保障,纯文字工作者何谈幸福?


二、不均衡:在新闻业界,新兴媒体的稿费普遍高出传统媒体


以评论为例,腾讯大家一篇文章稿费可达2000元;冰川思想库单篇稿费保底500元,并会参考阅读数和稿件质量翻倍递增,最高可达4000元。


“我2004年从事新闻评论写作,十四年间,报纸这一块稿费整体维持不变或者下浮。许多头部报纸,稿费标准十四五年没变;更多报纸版面稿费在下滑。但是,新兴媒体(门户网站、较大的公众号之类)如为约稿,还是相对体面的。”一位资深自由撰稿人如此说。


以下是他提供的评论稿费收入情况,或许不绝对准确,谨作为了解参考。


钱江晚报评论稿:千字/200—500元;

新京报评论稿:千字/200—500元;

江苏卫视荔枝评论稿:500元起步,根据指标可上浮至600、800、1000元;

南方都市报评论稿:450元;

光明网评论稿:300元(仅网络),600元(同步报纸);

澎湃评论稿:650——750元;社论稿件1000元;

红星新闻评论稿:1000元;

法制网评论稿:200元;

法治周末评论稿:400元;

零度评论:平均400元(有浮动);

凤凰网评论稿:1000元或1200元;

搜狐评论:千字800元起步,挂钩点击量,可浮动至1000元;

经济观察报:千字千元;最多收过1800元一篇


三、或人才流失,或违背初心,缺乏经济支撑的文字工作者路在何方?


潘向黎说,很多作家还是以稿费、版税为主要收入,不少青年优秀人才、文学生力军过几年就不见了,选择去银行、网站等公司工作,他们称之为终于“上岸”了,因为此前在“水”里挣扎了很久。“我知道,以他们的才华做这份工作一点不难,但我知道他们内心都挣扎过的,写作是靠天分的。看到优秀人才的流失,你不觉得可惜吗?”



“现在一些作家热衷于写热点,追逐影视和卖IP,为什么要做流量明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经济上的窘迫。”潘向黎提到,在稿酬偏低的情况下,面临现实压力,很多作家不得不把自己的作品去迎合影视市场,一旦他的小说被看中,原来几千元到一万元的作品身价就升上去了,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而且台阶一上去,还会有其他导演陆续找他。所以,很多作家在考虑要不要写电视剧。他们会说,“我刚写了一部电视剧,有钱了,现在要关门,开始纯文化的创作。”


“我们把写电视剧叫‘码头上扛大包’,这要跟着剧组不停修改,根据导演要求来编写,每三集来个高潮,比如死个人,或者来段恋情。两个人关系稳定了,剧情显得太闷,就来个第三者……这些都违背艺术创造的规律,有的作家把自己的作品卖给影视剧组去大改时,都是两眼闭着,不忍心去看的。”潘向黎说,这些作家正值产生抗鼎力作的年龄,但不得不为稻粱谋,希望能创造条件,保障他们能安心创作,有充足的职业荣誉感,创造更好的文学作品。


四、缓解低稿费问题,减税成“最后一公里”


事实上,目前的稿费征税制度已经给予了写作者适当的税收照顾。“按应纳税额减征30%”这一条,意味着只征收税额的70%。其中关于4000元的分段计算稍显复杂,因此不赘述,举例来看或许更加清楚。


当稿费不超过4000元时,例如2000元,作者将纳税168元。在稿费超过4000元的情况下,例如5000元,作者将纳税560元。因此,对于非常依赖稿费的文字工作者而言,即便目前的税收政策有所照顾,也依然要承担一笔不小的开支。一旦免除这部分税,文字工作者的月薪将呈现较为可观的提升。


当然,处理税务事宜定是严谨而审慎的。5年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刘绍英也曾在人代会期间向记者介绍说,国家应提高稿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从建议对稿费税务进行减免到未来真正的制度落实,必定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今年潘向黎提出此项建议,其中一个原因或许在于,相比较对稿费免税或减税,提高稿费已是难度更高的选项。


因为,传统出版领域整体上经营乏力,自顾不暇,稿费整体上无法提高是必然结果。而目前,大部分原创文章仍然得由这些机构来消化。“开源”无门,考虑“节流”是相对合理的诉求。只是说,彻底进行免税还是有些不现实。


文编:王思蒙

美编:宋艳宇

本文由文化产业新闻综合。

资料来源:上观新闻、媒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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