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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废水污水,桂城一企业被责令立即停产,罚款10万元!
偷排废水污水...立即停产整治!罚款10万元,没得商量!
2018年3月31日,桂城环保局执法人对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平西聚贤村的一家机械厂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厂主要从事五金机械配件加工制造,现场的设备有:车床40台、磨床17台、铣床10台、钻床30台、发黑炉1个。
该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机加工—发黑—清洗—打磨—成品。
其中,清洗工序中有清洗废水产生,废水经沉淀、中和及絮凝处理后存储至回用池,循环至清洗工序使用。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回用池有设置旁路排放废水,废水经暗管排向回用池旁的明渠,最终由明渠通向下水道,明渠内废水经PH试纸检测显示为蓝色,呈碱性。
最后检查结果显示,当事人存在于配套废水治理设施的回用池旁设置旁路排放废水至明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桂城环保局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产整治。
接下来,桂城街道将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确保桂城辖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素材来源:桂城环保局
编辑:南海桂城微信编辑小组 杨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