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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火力,平西社区违建宅基地大整治!有混凝土企业被罚5万!

南海桂城 2021-03-03



桂城铁腕整治“两违”

“霹雳2019”专项行动进行中!



5月8-9日,桂城街道查治办组织国土、城市管理、综治及社区等部门,集中火力对平西社区违建宅基地进行全面整治。



5月8日,专项行动组从最棘手的地方切入,对屡劝不改、顶风作案的抢建违建大户,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其中一组对没有办理合法报建手续、超证,但仍进行抢建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水电表。



而另一组则对超高抢建的建筑实施强制手段,强硬打掉楼层250平方米,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5月9日(今天)上午,街道查治办联合职能部门继续快速出击、协同作战,对平西社区上海村一处宅基地未办理报建手续而抢建的行为严厉制止责令屋主完善报建手续,并对该户刚冒头抢建的基础依法强制拆除。



同时,专项行动二组对平西社区登记在册违建加强检查,严密监控私接水电行为。



下午,街道查治办联合职能部门,继续对平西上海村三处前期已实施停水停电的违建实行拆除脚手架、剪钢筋等措施。



整治过程中,专项行动组工作人员积极宣传整治“两违”政策,使拆违工作得到事主配合,承诺停工



接下来,桂城街道查治办将继续对平西社区整村整片强势推进宅基地违建整治,坚决拔除“硬钉子”,豁出去攻坚破难,用“霹雳手段”打赢拆违攻坚战。




5月9日,平南社区巡查发现五斗大道东有违建户动用混凝土搅拌车进行抢建,便上报城管局。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规定对现场搅拌车进行暂扣,并对提供混凝土给违建项目的企业作出顶格处罚5万元,狠狠地打击了违法建设的嚣张气焰。



此外,五一期间,桂城东二西约村一私人宅基地偷偷违规抢建,被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并责令施工人员停止违建行为,同时对混凝土车进行暂扣处理。



5月7日,因非法为违建项目提供服务,桂城平洲某预拌混凝土企业被桂城城市管理局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顶格处罚,而该违建房屋也被实施剪钢筋、停水电的强制措施。


桂城君在此提醒各企业,请勿非法为违建建筑提供服务,否则将从严处理。同时,市民也勿心存侥幸违规抢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系列报道:




哪些建筑或搭建物属于违法建设?有哪些“惩处”措施?街坊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下面桂城君就来给你好好说说,看仔细啦!


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根据从4月1日起实施的《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违法建设,即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包括:


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②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③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开工前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④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水务、交通运输、土地管理、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法建设,后果很严重


1、对于违法建筑,可依法强制拆除程序


《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规定了强制拆除程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程序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2、逾期不改对建设单位和个人都开罚


对于违法建设,可不是拆除就完,还可能面临不予登记甚至罚款的后果。


《办法》明确提出:


  • 国土部门对没有或者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以及当事人未处理完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不予办理或者暂缓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继承登记和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登记除外)和抵押登记。


  • 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设,相关部门责令违建当事人限期改正,对按期改正违法建设部分的,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或者经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 商品房开发企业诱导业主违法建设的,由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对商品房开发企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将违法信息录入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披露,并对其诚信记录进行扣分。



发现违建可这样举报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可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信箱、电子邮箱和全市统一的电话投诉、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有明确投诉、举报人的,受理机关应当将受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果应当在处理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违法建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城乡土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遇到违法建设行为,佛山市民可以积极拨打0757-12345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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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城街道查治办、桂城街道城市管理局

编辑:南海桂城微信编辑小组 杨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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