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街坊,注意:下月起,电动自行车正式上牌,市内新售卖的电动自行车,将推行“带牌销售”服务。市公安局昨日发布消息,为做好“带牌销售”相关工作,佛山将试行《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备案要求(试行)》。根据《备案》要求,市民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只需认准商铺内的备案登记,就能买到带牌销售的新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每月20日前,各区交警部门将允许备案的企业名单发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制作、发放“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字样的标识牌,挂牌开展带牌销售业务。每月25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佛山警邮合作服务号,分批发布带牌销售备案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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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看带牌销售点备案要求↓↓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佛山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月1日起正式启动,没上牌的车辆,8月1日起将禁止在佛山通行。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启动后,佛山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
哪些电动车可以上牌?
分别有哪些类型?
一起来看看↓
根据《通告》,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
银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行驶(管制路段除外)。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
蓝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佛山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2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两年。
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
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佛山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1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蓝色或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须在7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8月1日起,将停发蓝色、黄色号牌,不再为这两类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从8月1日起禁止在我市通行。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网点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3C标准已在2019年4月5日开始实施。新标准将最高车速设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调整为400W,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来源:佛山新闻网、公安主持人
编辑:南海桂城微信编辑小组 杨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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