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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险!桂城停车场2小时内发生两起事故!撞上了,头破了!
近日,在南海桂城某小区停车场,司机王某(化名)将一辆粤Y号牌小型越野客车停在出口的上坡位置后,便下车缴纳停车费。然而,就在王某回车旁取东西时,车辆突然向后“开溜”,速度越来越快,她立即伸手去够手刹,但车不断后溜,将其拖倒,直至撞墙才停下来。事故导致王某腿部受伤,车辆和停车场墙壁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我下车时,没有仔细检查是否拉手刹,也没有挂上停车档,后来拿东西时,车辆可能受到牵动,便开始后溜,太吓人了!”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时,王某惊魂未定地讲述事发经过。“万一你被车辆拖倒后被车轮压到身体,受伤程度可不敢想象。”事后,民警对王某的驾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近日,司机李某(化名)驾驶一辆粤E号牌小型客车驶出桂城某小区地下车库时,车辆突然失控撞上出口岗亭,事故造成车身、闸口设备、岗亭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准备到达出口时,我本想减速等待放行,却发现车辆似乎刹不住,慌乱之下再踩,感觉车速更快了。等我反应过来时车辆已驶到岗亭前,因来不及打方向避让,便一头撞了上去。20多年的驾龄,没想到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故。”李某(化名)向民警讲述事发经过时依然心有余悸。
事故发生时,正在岗亭值守的覃女士也被突然冲过来的车辆吓到,后经送院检查,所幸并无大碍。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
在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
驾驶人王某、李某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样,骑行非机动车也需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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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骑乘摩电出行的人
如果没有正确佩戴头盔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将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
就在贺某闯红灯通过路口时,恰好与逆向驶入桂和路的黄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贺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由于摩托车乘客邓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在事故中导致了头部受伤。然而,虽然摩托车驾驶人贺某佩戴了头盔,但却没有将头盔的“下颚带”系好系牢,在事故碰撞瞬间,头盔因惯性飞出,贺某同样导致头部受伤。
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正确佩戴了头盔,碰撞倒地后头部得到有效保护,没有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邓某面部血流不止,路面上还一大滩血迹,他所戴的头盔完全破裂,地上还散落头盔碎片。
由于邓某佩戴的头盔质量低劣,不但没有起到保护作用,破裂的碎片还割伤了面部。经医生诊断,邓某颅底骨折、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骨骨折、左颞骨粉碎性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邓某由于没有确保安全驾驶,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外,另一方当事人赖某,事发时头盔只挂在了车把上,并没有佩戴,幸好倒地时臀部着地,否则后果也不堪设想。
驾驶人离开车辆之前,一定要先检查车辆是否已拉好手刹,即便是看似平地的地方,也有可能发生溜车,如发生溜车的情况,万不可“螳臂当车”。同时,开车务必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保持“右脚不空,备刹为重”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做一名合格好司机!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乘人员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发生事故时可以降低伤害程度。
温馨提醒
劣质的头盔则不能发挥保护作用
还可能因碰撞引起部件碎裂
对佩戴者造成二次伤害
桂城君来教大家如何挑选
一顶质量过关的头盔!
桂城君提醒大家
不可贪一时之便利
置生命安全于不顾
平安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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