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可提!公积金新政来了!
佛山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
此前,佛山市出台住房公积缴存、提取、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24年3月1日开始施行。
其中,为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佛山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政策”新增了:每月可提取一次。
根据《提取办法》,缴存职工贷款买房后,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
之前是最快半年提取一次
现在可以每月到账
桂城君教你如何快速操作
1、打开“佛山公积金”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
2、点击【业务大厅】,进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含续期)】。
3、点击【我要提取】——选取【关联房屋地址】——选择【确定】。
4、终止原来的协议并重新签约,在“扣划频率”中选择【每月一次】。
5、最后,等审核通过即可,在公积金首页点击【提取】可进入“个人提取业务”查看办理进度。
变更成功后
公积金就能每月自动到账啦
不用自己先垫半年还贷款
可有效减轻还贷压力!
公积金年度可提取额度为10896元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房金管〔2023〕29号),现将佛山市2023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租房提取相关标准公布如下:
一、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额度
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908元(佛山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078元×10%,四舍五入),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0896元。
二、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额度
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5447元(佛山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078元×60%,四舍五入),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65364元。
三、通告有效期
本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6月27日
按照最新提取政策,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租房每年最高提取额度为10896元;高层次人才每年最高可提取32688元;多孩家庭每年最高可提取65364元。
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可以选择按年或按月提取。
如果你不急着用钱也不理财,那就让钱继续躺在公积金账户上。如果手头紧张,公积金里的钱就可以救急啦!
三大公积金便民惠民新政策已实施
除此之外,3月1日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施贷款、提取、缴存
三大公积金便民惠民新政策
一起来看
贷款取消户籍限制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住房产权人或其配偶,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同一套住房存在多个产权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并非同一家庭的,仅能由其中一个产权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所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抵押人。
同一笔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为借款申请人的,应当确定一个主借款申请人。
贷款新增冲还贷业务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即授权公积金中心按照约定每月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本息,冲抵顺序按照约定执行。当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账户中扣款补充。借款人应当每月在还款日前将当期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还款银行账户。
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遵循“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的原则,我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即不同缴存时间对应不同的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以下统称双缴存职工家庭),缴存时间的认定以主借款申请人为准。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按≥36个月认定。具体如下:
(一)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二)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三)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为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四)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五)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六)同时符合上述(三)(四)(五)情形的(不包括高层次人才),上浮比例可累加。
(七)上述(三)(四)(五)情形不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购买佛山市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贷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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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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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周月明、何梓筠、何锦婷、杨洁怡、游小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