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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提离大连水运口岸的进口与内贸冷链食品集装箱及散货开展线上委托消杀的通知
一、所有进口与内贸冷链食品集装箱、散货从港口码头提出前,货主或其代理需通过线上委托的方式向消杀处理公司进行消杀委托,委托后消杀公司需反馈消杀结果报告单,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
二、货物消杀委托信息的申报主体对所委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不按照规定如实进行消杀委托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或个人征信记录。
三、冷链食品消杀委托申报入口为http://apollo.dpn.com.cn/iccs。系统技术支持方为大连口岸物流网,咨询服务电话:4006685666。系统使用说明及常见问题说明请登陆http://dpn.com.cn网站自行下载。
来源: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审核 / 王雪冬
主编 / 刘允
编辑 / 刘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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