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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切实加强公共场所管控!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管控政策!

北斗融媒 2022-01-21

2021年1月15日下午,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十五次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赵连介绍大连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赵连



累计76位患者出院

2021年1月14日0时至24时,大连市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本地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1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2例。


据刚刚得到的好消息,1月15日下午大连又有5例确诊患者出院。全市累计46个确诊病例和30个无症状感染者共计76个患者出院。目前还有在院治疗7人(其中确诊病例5人,无症状感染者2人)。



切实加强公共场所管控


一是关于公共场所的防控举措

●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等各类公共场所均要在入口、出口、收银区、等候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划定“1米线”,保持间距,防止人员聚集。


● 监控系统要保持正常运转,监控资料要保存1个月以上并保证监控有效。


 严格做好公共场所公共用品和设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重点加强电梯、扶梯、卫生间、下水道等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增加消毒频次,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6次,并保证消杀的规范性,对消杀情况每日要做好详细记录,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6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小时1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等。


● 不得使用门帘等增加疫情交叉感染风险的设施设备,提倡使用感应式门无接触通行方式。


 尤其是针对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和我市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必须提供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不得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 冷链食品安排单独柜台存放,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明确专人经营,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关于从业人员的防控举措

● 公共场所要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保洁、保安、维修、公共服务等人员的管理,落实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及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全部工作人员信息台账,工作人员须经防疫知识和技能培训,突出责任落实。


● 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卫生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手套,做好手部卫生,勤洗手,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要佩戴工作帽,在进行物品交接传递时应避免直接接触等。


三是关于顾客的防控举措

● 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安排专人做好顾客个人信息记录。


 严格管控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通知,要求人员主动申报。


本次发布会上,大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黎宝光,就疫情期间境外来连人员管控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大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黎宝光


境外来连人员管控工作情况

对于境外来连人员,大连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三个一律”的要求,一律一视同仁,一律集中观察,一律核酸检测,妥善安置在连入境人员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自去年年初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累计接收安置入境人员35907人(中国籍31081人、外籍4826人),现有1518人在定点酒店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同时,自其他城市入境并在当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相关检测结果无异常的来连人员564人正在按要求进行7天“一人一户”的居家隔离观察,并持续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


加强入境人员

后续健康管理工作情况

鉴于当前大连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统一部署,为有效防控入境人员传播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从严从细完善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人物同防等各项措施,大连市对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仍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共分6种情况:


1

自大连口岸入境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相关检测结果无异常的在连常居人员,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观察;之后,接续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在定点集中隔离酒店实行7天集中隔离;之后,接续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


2

自大连口岸入境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相关检测结果无异常、下一目的地为其他城市(北京市除外)的人员,能提供有效离连机票(车票、船票)凭证的,由专人专车转运至机场(车站、码头),经专用通道乘机(车、船)离连;不能提供有效离连机票(车票、船票)凭证的,在定点集中隔离酒店继续隔离至其确定离连具体安排后,按照上述流程离连。


3

自大连口岸入境、下一目的地为北京市的人员,需在连完成“14+7”隔离管控后,由专人专车转运至机场(车站、码头),并经专用通道乘机(车、船)离连。


4

自其他城市入境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连人员,本人、特定关系人及工作单位应在其抵连前72小时内主动向其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由在连特定关系人或联系单位到机场(车站、码头)接站并送到社区封闭居家隔离,社区负责监管。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社区负责实施其7天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来连人员抵达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

自其他城市入境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连人员,本人、特定关系人及工作单位应在其抵连前72小时内主动向其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由专人专车将其接回重新进行“14+7+7”隔离管控。来连人员抵达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6

自其他城市入境取道来连人员,未进行主动报备,经摸排发现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已在第一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其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安排补齐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未在第一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其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安排重新进行“14+7+7”隔离管控。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期间第2次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要在第14天时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都要在第7天时进行。有关费用自理。


来连、返连的入境人员未按上述规定如实报备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入境大连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健康码”转为红色。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健康码”由红色转为黄色。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仍为黄色并限制其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健康监测结束后,“健康码”由黄色转为绿色。




来源:大连发布


审核/王雪冬

主编/袁承党 李艳宁

记者/于昕 姜晓杰 董文越 刘高翔

编辑/解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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