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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沈阳5030个小区全部启动垃圾分类!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全市5030个小区全部开展“四分类”
违规单位和个人将受罚
提起生活垃圾分类,沈城市民都不陌生,但说起“智慧分类”,您知道多少呢?眼下,距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进入倒计时,4月26日,记者随同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赴大东区万泉街道魁星社区。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写明处罚标准
5月1日,《办法》将正式施行。4月26日,沈阳市分类办在魁星社区举办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分类办和街道负责人、教师、学生、社区干部、居民等各方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座谈如何更好推动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2021年,沈阳市将在全市5030个居民小区全部开展“四分类”,厨余垃圾投放设施配备率达到100%,家庭厨余垃圾日均收运量达到100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保持在35%以上。
今年,沈阳将重点推动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培养群众“家里分好类、出行拎下楼、定点精准投”的良好生活习惯。同时,要求全市2886个等级物业小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组织力量对物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设立红黑榜,每月在媒体公示,将结果纳入物业企业的信用管理,形成约束机制,并依据《办法》予以处罚。
为规范生活垃圾投放人行为,《办法》规定单位有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市或区、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此行为的,由市或区、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两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斗融媒客户端
审核/王雪冬
主编/袁承党 刘允
编辑/黄夏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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