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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时评:“放”和“管”的辩证法
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不一样,只要要件存在,其它的可以容缺后补。
只有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才能促进和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是放而不管。放权不等于放责,“放”和“管”必须统一,放权越多,监管责任就越重,要求就越高。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必须让“管”跟上“放”的节奏、适应“放”的要求、跑在“放”的前边。“放”了以后“管”没有跟上,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该放的权力,要坚决握在手里。下放什么权力,既要考虑管理效率,也要考量风险控制,即使下放了审批事项,也要主动担起责任,绝不能搞推责式放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已下放的权力,要从严加强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不审批也要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当好吹哨人、守夜人,决不能做稻草人、老好人。只要对人民群众有利、对辽宁振兴有利,就要发扬斗争精神,旗帜鲜明地管,理直气壮地管。
来源:北斗融媒客户端 东北新闻网
总监制/吴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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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刘闯
编辑/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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