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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

北斗融媒 2022-01-14


       为依法严管、严查、严处大型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我省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辽宁省公安厅的指示精神和统一部署,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大型车辆“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治理行动



为什么要开展高速公路大型车辆“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治理行动?


大型车辆

疲劳驾驶

超速行驶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这三种主要的交通违法行为

危害性都极大


①疲劳驾驶会使驾驶人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驾驶操作失误概率加大,危险往往就在一瞬间,事故也就在这一瞬间发生。


②超速行驶会影响车辆安全性能,速度越快,驾驶人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容易造成追尾和翻车交通事故,“十次车祸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


③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会降低道路通行效率,造成交通缓行或拥堵,导致其他车辆变道超车情况增多,极易引发刮擦、追尾类交通事故。



首先,高速公路是辽宁经济发展的“运输大动脉”。截至2020年底,辽宁共有25条高速公路,其中有12条为国家级高速公路,总里程为4331.4公里,日均流量83万台次。随着汽车和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快递、物流等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运输呈现出流量大、载荷重、速度快、大型车辆占比高的运行状态,是辽宁道路交通运输的主动脉,也是大型车辆集中通行的主道路。因此,这次治理行动的主战场选择在高速公路上,辐射全省国、省道主干路,就是要确保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其次,大型车辆违法行为和群死群伤事故多发。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大型车辆是指大型客车(车长≥ 6米或者乘坐人数≥ 20人的载客汽车)和中重型货车(车长≥ 6米或者总质量≥ 4500kg 的载货汽车、总质量≥ 4500kg 的挂车)。目前,辽宁大型客车保有量为7.3万余辆、中重型货车保有量为63.1万余量辆。大型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多发、易发,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近三年来,省内高速公路大型车辆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和造成死亡人数占比较大,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平安出行带来极大隐患。从全国来看,在高速公路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到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占比达到50%以上。特别是今年以来,四川沪蓉高速 “5.14”客货车相撞事故、沈阳辽中环线高速“7.22”客货车相撞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驾驶人均涉嫌疲劳驾驶。浙江常台高速 “6.2”客货车追尾相撞事故,也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大客车驾驶人未提前采取措施降低车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碰撞前方车辆。每一起交通事故都是血淋淋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第三,大型车辆三类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极大。数据显示:因疲劳驾驶每年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超过40%,死亡人数比例超过21%;因超速行驶每年引发交通事故超过事故总数的20%,若车速达到160公里/小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司乘人员的致死率几乎为100%;近年来,因大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也在逐年增加。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不言而喻,也是一直影响交通安全的“顽疾”。辽宁省委、省政府和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历来高度重视。前段时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清,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专门作出指示批示,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大伟专门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我局与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多次进行会商。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是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通过“深研判、密巡逻、严管控、广提示、强督导”等工作措施,使涉及大型车辆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两项违法行为的交通事故量明显下降,高速公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降低。有效规范各级公路交通秩序,深度净化车辆通行环境,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高速公路大型车辆“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措施



       为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努力实现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低发、通行效率提升”的目标,为群众打造“安全路、畅通路”。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采取以下5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向广大驾驶人发出倡议。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行动开始阶段,将向社会开展广泛宣传,让广大驾驶人充分了解大型车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交警部门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引导大型车驾驶人拒绝违法、文明出行,通过驾驶人和交警部门的共同努力,维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方面,联合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制作了1800张宣传海报、266条横幅标语在全省146个服务区、273个收费站、118处跨线桥进行广泛张贴、悬挂;印制了5万份宣传单,在高速公路入口向大型车辆驾驶人发放;在511处收费站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行动标语,形成浓厚宣传氛围。违法曝光方面,将利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的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对路面违法行为车辆信息进行实时曝光,力争取得“宣传一处、警示一路”的效果。



       二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强化安全预警提示。行动期间,辽宁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的巡逻频次和密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用警力换畅通、用警力保安全。全省59个高速交警大队和71个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巡查组将充分利用大功率声光报警器在巡逻过程中循环播放“不疲劳、不超速、大型车辆靠右行”录音提示,并通过喊话器及时纠正路面违法行为。也通过媒体提醒广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遇有交警喊话提示,积极配合我们的执勤执法,依法安全驾驶。此外,交警巡逻过程中将会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中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取证和查处。



三是集中开展统一行动,严查严处大型车辆交通违法。行动期间,辽宁省局将定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开展统一行动,其中每月安排不少于3次的全省统一行动日,中秋节和国庆假期还将开展全天候、全覆盖统一行动。一方面是重点对大型车辆开展路检路查,各地交警将在执法站、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出口和服务区增加执勤执法时间,特别是要加强早、晚、午后三个重点时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另一方面是在现场执法检查中突出核查疲劳驾驶行为,利用车载终端打印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记录,检查核实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行为,特别是,加大对快递物流车辆、只有一名驾驶人的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



四是通过公安大数据平台,精准查控嫌疑车辆。行动期间,高速公路上的视频监控设备、电子抓拍设备将全部启用,接下来,辽宁高速公路上还将在交通事故、恶劣天气多发的复杂路段依规新建一批电子设备,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另外,还将充分利用交通运管部门的营运车动态监管平台,及时推送疲劳驾驶重点嫌疑车辆信息,录入公安交管平台,通过公安大数据分析,组织多部门统一进行重点查缉。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清剿源头隐患。对客运企业,将逐一分析省内卧铺客车和57座以上大客车行驶轨迹,核实轨迹信息,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和安全性能不达标的隐患车辆开展逐车检查,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运输企业、车主进行约谈提示,督促尽快消除隐患,防止隐患车辆 “带病”上路。对货运企业,在省内违法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特别是危化品运输企业,将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监管和处罚工作,强力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违法行为突出的外省运输企业,将通报车辆运输企业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



       希望通过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能够推动辽宁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持续得到改善、通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大型车辆的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极大降低,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监制 审核/王雪冬

主编/阮峰

编辑/柳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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