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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通报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有退热药需求的市民须到发热门诊

北斗融媒 2022-10-31

3月1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学良,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王萍作新闻发布。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

作新闻发布


2022年3月17日0时至24时,沈阳市新增4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12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沈阳市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派120负压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上述人员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治疗。


 一、全面压实“四方责任” 


自3月6日沈阳市首次报告省外输入疫情以来,此轮本土疫情已波及大东区、浑南区、沈河区、和平区、铁西区、苏家屯区等多个地区,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目前,沈阳市进入应急状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指挥体系要高速、高效率运转,严格履行“四方责任”,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防风险、找漏洞,内筛外控,坚决遏制疫情的传播扩散。


二、持续强化社会面管控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6号)和《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第28号)要求,强化对本地区、本行业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公共娱乐休闲场所、餐饮服务场所、社会服务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交通出行等各相关行业的分类管控措施,切实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大密接排查和管控力度 


市区两级卫健、公安、工信部门协调联动,科学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继续加大对密切接触者和次级密切接触者排查追踪、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及不在沈人员信息横传等工作,第一时间落实闭环转运、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到应隔尽隔,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高质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3月17日6时,沈阳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3月17日6时至3月18日8时,共设置采样点位2839个,采样台数5483台,共派出采样医护人员11628人(其中区县派医护人员7000人,市级支援医护人员4628人)。累计采样550.25万人,检出结果227.25万人,其余结果待回报。


今天已进入全员核酸检测的第二天,春寒料峭,天气寒冷,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市民朋友们适当增添衣物,保护好自己,避免感冒。


今天也是我们第五十一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风雪无阻的陪伴,也请你们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让我们一起努力,保卫城市。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王萍

作新闻发布


2022年3月17日0时至24时,沈阳市报告新增4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2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疫情基本情况


感染者56:系感染者29的妻子。3月15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市级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6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7:3月16日在辖区扩面核酸检测筛查中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仍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8:系感染者30的丈夫。3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市级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感染者59-67:系感染者20的同事,工作中经常有接触或有同时空交集。3月14日起作为密切接触者陆续被转运至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月16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68-69:系感染者46的班主任老师和同学,3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市级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感染者70:系感染者69的爷爷,3月17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市级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71:系感染者43的孙子,3月17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市级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目前工作情况


一是迅速开展流调溯源。坚持“边排查、边检测、边隔离”,统筹用好疾控、公安、大数据等专业技术力量,全面精准开展流调溯源,排查风险点位和密接人群。持续强化市区两级溯源专班联动,第一时间定位风险人员,迅速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风险人员追踪管控“一个不漏”。


二是快速启动密接、次密接、重点人群转运隔离工作,把风险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转运隔离,把风险因素从社区清除出来,有效降低疫情社区传播风险。截至3月17日24时,17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关联的密切接触者228人、次级密切接触者570人,已全部落实了分级管控措施。


三是对涉疫场所进行严格管控,实施终末消毒。截至3月17日24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感染者的行动轨迹,17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涉及的疫点109个,累计完成终末消毒面积达18303平方米。


健康提醒


当前,沈阳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上下都要保持清醒认识,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突出重点关键,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确保社会层面的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群防群控效果。


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坚持“非必要不离沈”。疫情期间,请大家尽量居家不外出,做到非必要不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同时,保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健康生活习惯,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预防出现家庭聚集性疫情,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及时报告和就近就诊。


接下来,沈阳市将进一步强化疫情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涉疫人员的排查管控,进一步强化全员核酸检测的质量效果,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更加坚决、更加果断、更加高效地开展流调溯源和筛查管控,尽快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


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参加核酸采样检测,主动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学良

作新闻发布


近日,国内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针对沈阳市疫情防控形势,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零售药店、价格监督等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关口

为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入口关,2022年1月17日开始,沈阳市成立了市级政府集中监管专班,由主管副市长任班长,对全市首站定点冷库实行市级政府集中监管。首站定点冷库专队作业人员实行“集中居住、集中就餐、集中作业、封闭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完成批批核酸检测和件件六面消毒,产品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省追溯系统,并随附沈阳市首站定点冷库“三证一码”后进入生产经营环节,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同时,进一步加严对非定点第三方冷库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目前,全市有在营业非定点第三方冷库60家,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单位6家、销售单位99家、餐饮单位15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对上述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独立存储、信息追溯、人员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重点人员集中管理、生产加工环节产品缓化前检测消毒管理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初以来,累计发现7家非定点第三方冷库存在储存进口冷链食品、进货台账不健全等6类问题,6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人员核酸检测记录不规范、进口冷链食品与国产冷冻食品混放等5类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二、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

建立零售药店“一规范、一流程、一清单、一导则”管理模式。制定《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操作规范》、《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流程图》、《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问询清单》、《沈阳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十个一”做到、“三个一”管控和“四对一”包保的要求纳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导则,夯实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风险的制度基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防指《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第28号)》中关于药店停售退热药的要求,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7日制发《关于加强零售药店停售“退热类”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严格按照退热类药品范围对本企业退热类药品进行清查,并立即下架封存。有退热药需求的市民须到发热门诊就诊取药。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各区、县(市)局开展对零售药店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零售药店,坚决予以关停,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到位。


三、加大生活、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提醒告诫,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下发《关于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督促经营者特别是米面油蛋菜奶等蔬菜副食品经营者,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合理范围,不得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大幅涨价;防疫用品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监管有关规定,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批发和零售环节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进货成本的3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积极组织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类生鲜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加强巡查检查,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秩序稳定。


监制/王雪冬

审核/刘允

主编/英楠

编辑/赵晨旭


来源: 沈阳发布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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