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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增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

北斗融媒 2022-10-31

2022年3月28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5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病例1:现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向阳北小区。

3月23日至3月27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3月28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2:现住址:沈阳市辽中区艾临雅居。

3月23日至3月27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3月28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3:现住址:沈阳市于洪区沙河子小区。

3月23日,居家未外出。

3月24日,曾到沙河子小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5日,曾到沙河子小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6日,居家未外出。

3月2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4:现住址:皇姑区延河街延河小区。

3月23日,曾到苏堤春晓小区核酸采集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4日,曾到虹桥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5日,居家未外出。

3月2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5:现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公务员小区。

3月24日至3月26日,居家未外出。

3月2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2年3月29日



监制/王雪冬

审核/刘允

主编/朱晓琳

编辑/经纬


来源:沈阳发布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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