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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11条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政策措施
4月29日,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11条政策措施,涉及社会保险降费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企业开展就业见习、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和保障失业人员待遇等多个方面,着力减负稳岗、支持企业用工、加强民生保障。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
支持企业用工方面
一是继续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进一步拓宽政策受益面,按规定阶段性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
二是按季度编制发布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参考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根据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设立培训项目,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进一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三是面向毕业离校三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免费定向开展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加强民生保障方面
一是年底前继续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5个百分点。
二是延长2021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至6月30日。
三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失业人员创业政策到今年年底。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优化经办服务,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地、尽快见效。
监制/王雪冬
审核/刘允
主编/朱晓琳
编辑/金山
来源:沈阳发布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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