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盘锦发布关于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复园复课的通告
经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复园复课安排通告如下:
5月17日,经属地教育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可以正常复园、复课。
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返园幼儿无需进行核酸检测,持共同居住家庭成员48小时核酸报告、行程码、健康码返园。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盘锦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组
2022年5月15日
监制/王雪冬
审核/李莹
主编/朱晓琳
编辑/赵晨旭
来源:盘锦市教育局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