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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27项政策措施 促进青年群体就业创业
近日,我省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以27项切实举措,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措施包括: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继续面向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发院校类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3个月,补贴标准为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000元、每人每月指导管理费150元。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贴息。
监制/王雪冬
审核/李莹
主编/英楠
记者/金墨男 梁霄
编辑/赵晨旭
来源:辽宁新闻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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