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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推出新举措 “电子犬证”全程网上办

北斗融媒 2022-12-22

家住沈阳市和平区的李女士近日来到辖区派出所给自己的爱犬办理年检。民警在询问有关情况之后,告知她现在可以通过手机登陆沈阳政务服务网或者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就可以轻松进行操作。“只要去年正常年检、今年犬只已做免疫并确认材料没有变化,就可以在线一键年检。同时,系统还新增了犬证地址变更、补证、犬只注销等功能,以后你都可以在手机上完成这些事项了。”在民警的帮助下,李女士在手机上很快就为爱犬完成了年检。
通过电脑或手机App可办理“电子犬证”
据介绍,为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拓展互联网+民生警务服务,创新养犬管理举措、优化养犬登记办证流程,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营商局联合推出了“办犬证一件事”便民举措。据警方表示,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民众只需在手机上轻松操作,几分钟便可办好,足不出户就可以体验便捷化的政务服务。据警方介绍,“电子犬证”全程网上办新举措丰富了全程网办功能。以往《养犬登记证》只具备在线新办、年检功能;现在,依托跨部门业务协同,犬只免疫、无害化处理等数据实现了互联互通,“文明养犬一件事”提供了《养犬登记证》新办、年检、地址变更、补办、死亡注销等多事项一站式全流程网上办理,还有免疫点、办证点、无害化处理点、办证进度等多项查询服务,辅以政策咨询、线上帮办等功能,实现一次登录就能办成。
“电脑、手机操作,登录网站或者App,几分钟就可以领取电子犬证,以后出去遛犬出示‘电子犬证’就可以了,真的太方便了!”李女士高兴地表示。
“城区养犬居民,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准备居民身份证、犬只的正面全身彩色照片、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或者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就可以轻松进行操作,足不出户进行犬证新办、年审及缴费等事项线上联办,让养犬人办事更加便捷。”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控犬大队大队长路裕加说,沈阳警方在全省范围内首家推出了养犬登记证电子证照,使得养犬人无需随身携带纸质犬证,有效避免了纸质犬证丢失、损坏等现象,创新优化犬证办理流程。截至目前,沈阳警方共在线上办理了养犬许可证115个、年审养犬许可证85个。
“办犬证一件事”网上操作指南
登录
1.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地址:http://zwfw.shenyang.gov.cn/。
2.点击登录,登录前请确认使用个人账号进行登录。
申报
1.搜索需要申报的一件事主题:办犬证一件事;
2.选择一件事点击进行申报;
3.选择沈阳市点击[确定];
4.选择所在区县,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立即办理];
5.阅读申报须知后点击[我已知晓上述内容];
6.选择个人角色办理;
7.进行业务确认,了解需要准备的材料点击[下一步];
8.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下一步];
9.上传材料;
10.材料传好后点击[下一步];
11.申报完成。
缴费
1.申报成功后公安部门进行核价,核价完成后点击进入个人空间业务缴费进行缴费;
2.点击[业务缴费],选择办件;
3.这里可以查看办件详情点击[开始缴费],缴费完成后可点击下载电子票据查看结果;
查询电子证照
部门审批发证后,对“一件事”进行评价,在待评价中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可以在已办结里查看“一件事”,找到办理事项(黄色处)点击进去向下拉,找到电子证照即可下载查看。
“办犬证一件事”手机App操作指南
1.输入“手机号+密码”登录沈阳政务服务App;
2.首页进入“一件事专区”,找到“办犬证一件事”;
3.查看导读页面,查看办理需知,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4.选择、确认办理情形,点击进入下一步;
5.填写表单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6.提交信息后就完成申报环节操作;
7.待审批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我的缴费”中看到待缴费内容,点击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在“我的证照”中查看电子犬证。
“电子犬证”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沈阳实行养犬许可和年检制度。养犬管理收费标准:第一年每只犬收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每只犬收费200元。对养犬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或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时,能够提供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绝育手术证明的,当年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即第一年每只犬收费25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每只犬收费100元。
“电子犬证”在沈阳市办理范围包括哪些?
养犬人在沈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均要办理《养犬许可证》或电子犬证。沈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为:沈阳地域内,除康平、法库、新民全域及其他区的农村地区外,都是养犬重点管理区。
养犬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如何处理?
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对未经登记养犬或者未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2000元罚款。
文明养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自觉遵守《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主动办理《养犬许可证》,同时按期办理《养犬许可证》年审,不得饲养法律规定的禁养犬。
2.外出遛犬时,要挂犬牌、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员,并随身携带《养犬许可证》或“电子犬证”。
3.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外,不得携犬进入幼儿园、学校、医院、公园、广场、饭店、商店、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
4.不得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5.依照公约或者规约可以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主动避让他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惊扰他人。
6.管理好自己的爱犬,有效避免扰民或伤人等事件的发生。积极主动承担因管理爱犬不慎而引发的咬伤他人或损坏公物等责任。
7.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妨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8.不要遗弃、虐待爱犬,若不再继续饲养,请为爱犬找好新的犬主或送至沈阳市犬留置所;犬只死亡的,请送至指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犬留置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37号,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制/李莹 

审核/刘允

主编/英楠

编辑/经纬


来源:沈阳晚报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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