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省两会 | 省人大: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一月中旬在沈阳隆重召开,我们推出“迎接省两会”专栏,今天播发《省人大: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科技创新、公共安全、基层减负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形成了一批具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
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大连市西岗区启动人民广场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辽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目前已经参与完成了全国及省市人大30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累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16条,被省市两级人大采纳27条。
公益服务律师 王宏伟
我们把这些被采纳的意见反馈给群众时,老百姓也都非常高兴。以前感觉法律尤其是立法离自己很远,但实际上确实是在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规划处 张紫健
2021年以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承担地方性法规草案意见征集任务共84件次,先后组织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次,征集意见4047条,基层民意和智慧得到有效表达和采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手段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和《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省人大法制委立法一处 肖玉生
修订完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市场主体产权保护、首问责任制、否定备案制、限时办结制等创新成果通过立法固定下来,推动联合惩戒机制入法,共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10部法规嵌入联合惩戒机制。
针对创新发展亟需破解的体制机制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制定《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引领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省人大常委会还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在保障民生和社会治理方面加强立法。
省人大法制委立法二处 杨萌
审议通过了《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在全国的省级法规中有6项规定为首次提出,对《辽宁省消防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健全了消防安全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方消防安全职责,补强了消防安全关键环节。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37件,修改18件、废止3件,集中清理87件次,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181件、自治县报批的单行条例和决定38件。
监制/李莹
审核/于黎黎
主编/英楠
记者/左文佳 董宝奇
编辑/李沈军
来源:本台新闻中心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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