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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落户沈阳 政策再升级
从今年开始,新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辽宁省内其他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户口落在沈阳市。这也意味着,沈阳市将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的政策再次进行了升级和扩容。这是记者5月27日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从今年开始,沈阳市不再向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也不再作为招聘录用、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办理的相关材料;在全面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的基础上,简化高校毕业生及其配偶、子女、父母落户办理流程,完善与户籍相匹配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机制;新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其他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户口落在沈阳市。
此外,沈阳市还坚持需求导向、市场导向,按照“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理念,对人才认定办法进行优化升级。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全职在沈工作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均可纳入人才认定范围,切实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建立更加实事求是的行业评价机制,按照“同规则、同待遇”认定原则,综合人才的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因素,将获得同行业专家认可的各类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纳入认定范围,进行评审认定。将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交给用人主体,赋予链主企业自主认定权,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50%以上的人才聚集强、创新活力强的科技企业将拥有自主认定权。
监制/李莹
审核/于黎黎
主编/英楠
编辑/梁思晗
来源:沈阳日报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