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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征求意见!这种情况学校可停课
为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对《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进行了修订。
《预案》明确了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对省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出了总体要求,对市级预警的应急响应职责进行了细化。
重污染天气预警
分为3个级别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预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
预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当预报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或接到省专项指挥部办公室预警通知时),各市(区)原则上应提前48小时发布预警,预警发布主体、发布渠道等按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操作。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
学校要停课
(1)公众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排放。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
(1)公众防护措施。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接到红色预警且PM2.5日均值达到500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2)强制性减排措施。
《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
(征求意见稿)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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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莹
审核/朱晓琳
主编/周默
编辑/李佳孺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沈阳日报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