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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印发!事关自然灾害救助
近日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的印发
从制度上推动了
辽宁自然灾害救助体系
和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提升了救灾救助工作水平
修订原则
统一指挥
综合协调
分级负责
属地管理为主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救助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等八部分内容。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救助能力薄弱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市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条件可酌情降低。
主要内容
预案内容贯穿了自然灾害防减救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工作作出明确。将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人员等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监制/李莹
审核/朱晓琳
主编/陶然然
编辑/张先锋
来源:辽宁日报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