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 又掀侵权案,这次是 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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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在信中提到,该 iTunes App 的卖家未经甲骨文公司的授权,却明显地显示 JavaScript 字样,这种未经授权而使用甲骨文公司的知识产权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近日,有开发者在网络论坛 reddit 的 JavaScript 版上发文,表示他收到了苹果公司的来信,告知他的 App 显示有使用 Javascript 的字样,已经构成对甲骨文商标的侵权行为,要求开发者遵守要求并立即停止 App 服务。
关于 JavaScript 商标
JavaScript 由 Netscape 的 Brendan Eich 设计,最初将其命名为 LiveScript。当时 Brendan Eich 计划将 1995 年 2 月发布的 LiveScript 同时在浏览器和服务器中使用。为了赶在发布日期前完成 LiveScript 的开发,Netscape 与 Sun 公司成立了一个开发联盟。
因 JavaScript 最初受 Java 启发而开始设计的,目的之一就是“看上去像 Java”,因此语法上有类似之处,Netscape 为了搭上媒体热炒 Java 的顺风车,临时把 LiveScript 改名为 JavaScript。
Sun 公司则在 Netscape 浏览器发布的前几天申请了 JavaScript 的商标,后因 Sun 公司被收购,商标落到 Oracle 手里,这也为今天我们面临的处境埋下了祸根。
事件详情
这位 ID 为 imacpro1 的网友,于 reddit 的 JavaScript 版块发文求救,表示他的 HTML, CSS, JavaScript 代码片段编辑器 App,遭苹果公司从 iTunes 商店下架,并告知他已侵害甲骨文公司的 JavaScript 商标,试问网友应对方式,还是直接放弃对抗。
苹果公司的回复信中显示,美国商标注册号 2416017 的 JAVASCRIPT 为甲骨文公司所有。苹果公司在信中提到,该 iTunes App 的卖家未经甲骨文授权,却明显地显示 JavaScript 字样,这样未经授权使用甲骨文公司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 App 为甲骨文公司发布,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行为,苹果公司要求卖家立刻停止该 App 的服务,以防消费者混淆并维护甲骨文公司的知识产权。
这篇帖子引来不少网友的回复,部分认为应该极力争取,也有网友认为发帖人应该直接将 App 改名或是改用 ECMAScript。无论如何,JavaScript 似乎并非大家想像的那样自由免费。
Oracle 为什么向小小开发者发难
不同于之前 Oracle 告 Google 的侵权案,这次 Oracle 只是向一个小小的 iOS 开发者发难,有人不禁要问为什么?
网上有作者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 Oracle 找一个小小的 iOS 开发者发难,而不是一些更大的公司,因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 JavaScript 的公司比比皆是。
有人认为这是利用了美国法律,美国法律是判例法,只要第一个案子做出了判罚,后面的同类案件基本都会遵循该案例来宣判。
小的开发者因为无力支付诉讼费用很有可能放弃上诉,Oracle 只要赢下第一个案子,后面就可以对大公司的侵权按例索取高额赔偿金。
一旦本案最终演变成 Oracle 想要的情形,那么 JavaScript 将成为 Oracle 法务部门又一把锋利的武器。
— 摘自 前端之巅,作者 徐川
【文章综合整理自:iThome、百度百科、前端之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