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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见|“穆斯林”之名谁来断(被讨伐篇)?

2017-02-18 郑益 益点信仰思辩

“谁是穆斯林”一文必然能使很多人脑洞大开、放弃狭隘,也必然使一些人愤然暴怒、执笔讨伐。有句话叫,“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之所以在情理之中是因为早就知道必然会出现这个结局,如果穆斯林都能接受这个理论的话,穆斯林群体就不会再与非穆斯林有那么大的冲突。意料之外的我也不想到。

 

其实总结下来只是由于一些方面聚焦不同才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一、感情不同


感情是一个很微妙的东西,它可以让人爱乌及乌,也可以让人恨乌及乌,有的争论并不是为了真理为了正义,而是为了感情而用真理做饵。这种情况大概是由于我与无花果走的很近,而另外一些人与反对无花果的阿訇走的很近,虽然我与洪阿訇的思想不完全一样,但依然被划为一派;就好像天马与无花果观点也有很多差异,但是由于他们吃了一顿饭就被划成了一派是一个道理;就好像天马与张承迁老师观点有极大的不同,但只因吃了一顿饭就被划为一派是一个道理。

 

如果一个人讨厌你,你做什么在他眼里都是错的;如果一个人喜欢你,你做什么在他眼里都是对的。本文章写于三年前,那些读这篇文章的人也很多,传播的也很广,但是从来没有人说因为这篇文章就给作者扣上“混合派”的称号的,那时我还不认识无花果。但是时隔三年,同样的一篇文章,同样的作者,只因他的交友圈发生了一些改变,就被“混合教义”了,真的让人啼笑皆非。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尽忠报主,当秉公作证,你们绝不要因为怨恨一伙人而不公道,你们当公道。(古兰经5:8


2、格局不同


格局也就是焦点,焦点不同会让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变化。比如我们去参加一场婚礼,有的人喜气洋洋,但是新郎的前女友却在那里哭泣。如果我们把焦点注意到婚礼上,我们会认为这是非常幸福的一对,那是非常美好的一天,但如果我们把聚焦在那个哭泣的女生身上,我们就会感到这场婚礼就是一场悲剧。不同的人,聚焦在不同的地方,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反对者将目光聚焦在穆斯林大众身上,以纯结信仰为目标,提出这个问题,谨防穆斯林大众犯“以物配主”的错误,对于他们当然是对的。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就不对的。因为我们的目光是将焦点放到了整个人类的身上,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不可能用伊斯兰教义框住非穆斯林,并承认他们是要下地狱的,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就好像有的朋友会说,“为什么基督教要下地狱,因为他们不按穆斯林的方式礼拜,而我们后世先审判的是拜功。”

 

或者有人说,“他们在坟坑里回答不出穆斯林要求回答的几个问题,如你的养主是谁?你的经典是什么?你的教是什么?你的使者是谁?”这仿佛让我们想到了一个情形,非穆斯林在坟坑里被问,你的主是谁?上帝。打。老天爷,打。耶和华,打。安拉,不打了。然后穆斯林在旁边看着笑。以这种方式来满足自身的优越感。


在古兰经中都没有发现真主对非穆斯林要怎么怎么样,真主都把他们分为很多种,有的是无知的不知情的,有的是对穆斯林友好的,有的是悖逆的,总之一句话,古兰经没有把非穆斯林一棍打死,而以每人以个人的能力叫以责成;对穆斯林也没有说他们一定会有什么结局,而是说“安拉还没有认识你们中哪些人是为主道而奋斗,并且未舍安拉及其使者和信士们而以他人为心腹的人,难道你们就以为自己得自由自在的(不受考验了)吗?安拉是熟悉你们的行为的。(古兰经9:16


3.对信仰理解的角度不同


信仰至少分为这两个维度,行为与思想,没有思想的行为与没有行为的思想虽然不能说是完全没有信仰,但也会让信仰大打折扣。有的学者对信仰的要求只有口头招认,心里默认,并没有身体立行,后代学者对他们的理解就是那些学者认为“心里真的确信后而没有行为是让人无法想像的事情。”

 

上文提到了甘地、德兰修女等没有认主独一但是行为却比穆斯林还穆斯林的人,以及那些口念清真言但从没干人事的人的对比,其实这两类人恰好就在上述的左框框和右框框里。这时问题就出来了,谁是穆斯林?说实在的,我是不信甘地、德兰修女等人的归宿比所谓的只念清真言却不干的穆斯林的归宿还要差,他们不信可能是由于没人向他们说起或者其他的原因,真主以各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他们更符合古兰经的教导;而只念清真寺而不做的穆斯林却是找不到借口的,因为他真的知道。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要交给真主,我们没有权利去评判,也没有权利定人的归宿。

 

但是很可惜的是,思想和行为本身就是一个整体,他们宁愿承认口头说一下就是信仰也不愿承认身体力行的人有信仰。还是一个问题是,并不是我们认为有行为的就一定是要进天堂的,一定是真主喜爱的“顺从者”,而是相比于只是口头念一下的人来说,这是更优越的一种形式。


4.关于以物配主之罪


很多帽子都很有意思,有些都是相互不兼容的。开始说我是异端,后来又说是混合教义者,再后来就开始说是“以物配主”者,笔者也不知道到底哪个帽子更合适了,或者春夏秋冬各一个。

 

以物配主之罪是不可以扣在每一个人身上的,至少是一个信主的人才能以物配主,一个不信主的人连主都没有认怎么去配呢?若去说以物配主永居火狱,那么圣门弟子以前哪个不是以前的以物配主者呢?所以说把其他宗教信徒说有以物配主的行为还可以认同,真的用以物配主给他们定罪就太荒谬了,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独一的主。


5.对非穆斯林的心态不同


从上述的说说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把认主独一的法图拉·格兰与其他不信认主独一的人放在一起的行为,他好像极其的愤怒,好像那几个人根本不属于人类似的,仿佛非穆斯林就该死的那种感觉。我不知道这个说说是谁写的,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非穆斯林朋友,我想如果他的非穆斯林朋友知道他对非穆斯林这种态度可能会弄死他。


中国古典中有一句话叫“人命关天”,佛经里有一句话叫“救人一命胜造七极浮屠”,几乎所有的经典都把人当成最重要的生灵,古兰经也说杀一人如杀众生,救一人如救众生。

 

但是有些人读古兰经却是为了断人,专门把带有火狱、带有以物配主的句子挑出来断人,得出的结果就是把所有的非穆斯林断进火狱,把与其观点不同的穆斯林都断入“回宣”“以物配主”“艾哈买迪耶”“大同教”等等,这些就天堂就是他们家的了。你说,“如果在安拉那里的后世的安宅,是你们私有的,他人不得共享,那么,你们若是诚实的,你们就希望早死吧!”(古兰经294这节古兰经虽然当实是形容崇拜牛犊的选民思想的民众的,但感觉用在这里非常适合。或者他们认为“他们说,火绝不接触我们,除非若非有数的日子。(280这与他们认为他们只是火狱里的有期徒刑,非穆斯林都是永居火狱的思想多么的相似。

 

我在想,真主会不会喜欢你们那么为了真主而将同类全体推进火狱的丧心病狂的虔诚……


6.永远不会走进对方的世界


由于心理上已经有了很大的隔阂,所以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们内心真的讲什么,真的说什么,只是像盲人摸象一样去猜测我们。真正的听完我上期的讲座的兄弟姐妹都反应,我介绍其他的宗教丝毫没有影响他们认主独一的信仰,相反,更加坚定了他们的信仰,他们在对比之后更确信伊斯兰才是真理。但是反对者们只是看到我们讲伊斯兰与其他宗教的同就把我们打进“大同派”,怎么没有看到没有听到我们与其他宗教徒的辩论?怎么没有看到我们讲其他宗教的悖论呢?他们看不到,他们永远都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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