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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有新规?公安部最新权威信息来了!

2018-02-25 荆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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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想必大家都被这条信息刷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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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大概的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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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

必须提前面签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昨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回应

以下是全文:

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 48 30770 48 14988 0 0 4515 0 0:00:06 0:00:03 0:00:03 4515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小编提醒大家: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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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发布、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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