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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套!2018年首批保障性租赁房下月可申请!快看你符合吗?

2017-12-26 海峡导报

重磅!

重磅!

最新消息

@厦门小伙伴

2018年首批保障性租赁房

 申 请 即 将 启 动 !

  2000套岛外房源可选 ! 



2018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下月15日将启动意向登记。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办获悉,该批次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将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约2000套的岛外房源



小编划重点!

 下月15日启动!

 约2000套岛外房源!


申请资格 不高于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

什么人可以申请?

怎样才符合申请资格

↓↓↓

本批次面向的

 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需满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不高于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标准!


对于收入和资产

也有一定限定!!!

↓↓↓

收入和资产有一定的限定,不得高于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其中的收入标准方面,以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7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在户籍方面

要注意下面这些条件

↓↓↓


1

如果是家庭申请,还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

如果是单身居民申请,需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申请流程 先备齐材料再去意向登记


如果你符合这些条件

接下来就要准备材料

进行意向登记!


(资料图片)


申请流程在这里

跟随小编来划重点

↓↓↓


要申请本批次的保障性租赁房,首先得于2018年1月15日至2月2日期间的工作时间,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届时现场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地税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



如果是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者单列分配对象,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提交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供核验。



对了

这次公开摇号时间是

2018年2月8日


摇号结果公布后

按规定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

可于2018年2月27日至3月26日

进行申请受理



房源情况 岛外四区约2000套期房


吃瓜群众问了

这次申请的房源

在哪儿?

有多少?

怎么样?



导报记者获悉

此次提供2000套岛外房源

 都!是!期!房!

↓↓↓

这些房源翔安区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的一房型黎安小区的二房型九溪小区的一房型和二房型以及洋唐居住区三期的三房型。位于集美区的有华铃花园三期的一房型。位于海沧区的有新阳居住区一期的二房型新阳居住区二期的三房型同安区城北小区二期的一房型和二房型
    

这些房源中,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1人户可以配租。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2人户及夫妻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可以配租。


租金补助标准方面,将按照申请家庭的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补助在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至90%之间。



偶买噶!

这些房子听起来

都hin不错啊!



 big news!

好消息!

一个接一个来了!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一份通知文件规定,从12月11日起,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可面向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单独批次配售配租。也就是说,根据此通知,厦门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未来有望不用和其他市民一起申请保障性住房了。


高层次人才?

骨干人才?

究竟说得是谁呢?

↓↓↓

通知中的高层次人才,是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或《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审核确认的A、B、C类人才


骨干人才,是指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或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根据配售建筑面积控制标准,高层次人才中,A类人才不高于120平方米B类人才不高于100平方米C类人才不高于80平方米骨干人才不高于70平方米

  

通知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得同时申购保障性商品房和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喜大普奔啊!

明年这首批保障性租赁房

看起来hin不错哟!

岛外各区基本都有呢!

赶紧扩散出去

符合条件就早点准备!



如果你是高层次人才

还可单独配售保障性住房

激不激动?!



这么棒的消息!

火速扩散给身边朋友!

大家都会感谢你的!


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文 常海军/图

编辑 卢婷雯

部分来源 厦门网

图片来自网络

海峡导报微信(ID hxdbwx)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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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困难的群众看过来!

高层次骨干人才也看过来!

希望大家都能属于自己的房子!

这种好消息赶紧扩散给身边人!

顺便来给小编戳个ZAN吧!

领导说,一个ZAN小编工资涨5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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