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厦门95岁阿婆把邻居告上法庭,就因为夜里总传来这声音...
话说
远亲不如近邻
邻里之间
每天朝夕相对
有些摩擦和矛盾
总是在所难免
然而
在厦门思明区
95岁高龄的陈阿婆
最近却做了一件很轰动的事
她把自己的邻居
也是自己的租户
一下子告上了法庭!
意不意外?
突不突然?
到底邻居做了什么事?
让阿婆如此“不淡定”了?
陈阿婆今年已95岁高龄,在思明区有一个店面。2014年,陈阿婆的儿子高先生将店面租给戴先生,租期3年。
签了租约后,租户戴先生带着妻子和儿子一起住进了店面。戴先生一家人刚入住时,儿子尚未满周岁,夜里时常啼哭。而房东陈阿婆就住在该店面的旁边,与戴先生一家比邻而居。
让戴先生想不到的是,租期结束后,他竟成了“被告”。原来,陈阿婆向思明法院起诉称,戴先生违反租赁合同约定,将店面用于居住,而且租赁期间他的儿子昼夜啼哭,严重影响老人的午休和夜间休息。
小婴儿啼哭
确实是没办法的事儿
但对于陈阿婆来说
这哭声也是一种“折磨”
↓↓↓
陈阿婆
店面隔音效果较差,戴先生未采取隔音措施,啼哭声已构成环境噪音污染,导致我长期睡眠不足,精神高度紧张、恐惧,精神受到严重损害,身体健康也受到严重侵害。
因此
陈阿婆请求法院判决戴先生
按每天30元的标准
向其赔付3年租期的精神损失费
共计32850元!
竟然还有这波令人窒息的操作
戴先生自然不答应!
↓↓↓
他答辩说
陈阿婆起诉不属实
他本人不存在侵权行为
当时小孩年幼
哭啼是正常的!
近日
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了陈阿婆的诉求
↓↓↓
法院审理认为,陈阿婆主张戴先生违反租赁合同约定,居住在用于经营的店面中属违约行为,但未举证予以证明。另外,戴先生承租期间,其儿子处于半岁到三岁半的成长期,该年龄段的幼儿啼哭属于生长发育期间的正常现象,作为邻居应相互理解。因此,陈阿婆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作为一个理智客观小编
也认为婴儿的啼哭
实在无法避免
而阿婆也确实年迈
睡眠应该也不好
so邻里之间
还是要有更多的
包容和理解
话说
邻里之间的矛盾
都很容易激发大问题
毕竟
有些邻居的行为
还不止是“奇葩”就能解释
新装修入住不到4个月的房子
楼上邻居这样晒衣服!!
当你坐在客厅想看看窗外
其实你看到的是……
近距离感受一下
这晾法也是惊呆了……
网友问了
他家没阳台?
还有一个网友
每天夜里点外卖
结果邻居却胖了7斤!
有网友说:“回家的时候,门口挂了一只死鸡,还是没有净膛的,血水犹在。我老公个子高一点都能碰到头。和隔壁大妈说说,她冲出来骂了我一个小时,几近疯狂。她儿子本来已经把鸡挪到窗户外面了,她老公又出来把鸡挂我们门口。”
没有最疯狂
只有更疯狂
有一名男子
竟因邻居不告诉自己wifi密码
竟然持刀撒泼
别以为只有中国有“邻里纠纷”
国外也是同样存在的
能不能别再把烟屁股扔地上了!
我家猫每天晚上偷偷跑出来拣烟屁股抽,我们现在正帮它戒烟着呢!
打印机没有加密,我们邻居给我留着这么张条:
你如果能不要在凌晨两点的时候那么大声XXOO,我会很开心的。
这就很尴尬了
Wi-Fi名互吵,惹不起惹不起!
-你家音乐太吵了!
-你的语法更烂!
俗话说得好
“千金买房,万金买邻”
大家一场缘分
才能相邻生活在一起
你说对不对呢?
多一点同理之心
少一些苛责误解
世界就会很美好
小编比心心噢~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杨少华 通讯员 思法
编辑 卢婷雯
部分图片和内容来自网络
部分综合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
海峡导报微信(ID hxdbwx)整合编辑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再见!公交卡银行卡社保卡!巨变同时宣布!400万厦门人卷入!今后生活惊叹号
邻里之间
难免会有些矛盾和摩擦
大家彼此多包容和理解
世界就会更美好啦!
赞同请怒戳👍
老板说了,你点一个👍,小编工资涨3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