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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湖里、集美发布重要通告!
一、辖区内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压实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干部职工赴省外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厦后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倡导所属各类民营企业员工落实赴省外返厦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二、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宣传,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含有本土病例城市旅居史)应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有可疑症状的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确保及早发现疫情。
三、赴省外返厦人员如有下列情况者,要按照防控政策,配合做好以下管控措施: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厦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一人一户”或“一人一室一卫”)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厦,并在返厦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4.对7天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返厦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四、对拒不配合、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年7月21日
刚刚
集美警方发布通告
举报涉海涉疫违法犯罪
最高奖励50万元!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关于公布对举报涉海涉疫违法犯罪
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涉海涉疫违法犯罪活动,防范疫情海上输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厦门市公安局《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举报涉海涉疫违法犯罪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涉海偷越国(边)境行为的有功人员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奖励:
(一)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或破获偷越国(边)境案件的,每起奖励10000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名偷越国(边)境人员追加奖励5000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人员的组织者,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3名以上(含本数)的,奖励100000元;
(三)举报用于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船舶或其他交通工具,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10到30名(含本数)的,奖励300000元,30名以上的奖励500000元。
二、举报涉海走私、非法捕捞、妨害传染病防治等刑事犯罪案件的有功人员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奖励:
(一)协助破获一般刑事案件,奖励2000元;
(二)协助破获危害较大、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奖励3000元;
(三)协助破获由市公安局督办的刑事案件,奖励5000元;
(四)协助破获危害极大、影响恶劣并由省公安厅督办的案件,奖励8000元;
(五)协助破获由公安部督办的刑事案件,奖励10000元。
三、发现扭送或协助抓获涉海走私、非法捕捞、妨害传染病防治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员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奖励:
群众发现扭送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现行的涉海走私、非法捕捞、妨害传染病防治刑事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每起奖励3000元。
举报电话:0592-6079284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2022年7月21日
来源:湖里头条、天下集美、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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