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锅了!厦门一小区发布通知!
厦门这个小区发钱啦!
通知发布!每户业主都有份!!!
速速围观~
小区公共收益分红!
每户300元!
当你居住的小区内电梯设有广告栏公共停车场对外收费广场增加了快递柜……您是否想过这些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成为业主这么多年
从来只有交钱的份竟还有分红这等好事?让人羡慕的“别人家小区”又出现!
厦门海沧过云溪(一组团)小区公共收益分红啦!总计26万余元!
来看通知↓
过云溪(一组团)
2022年首次
业主经营收益发放通知
各位邻居大家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厦门市海沧区过云溪(一组团)业主大会【2022】01号》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授权,共计分红金额26.04万元,现将领取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发放形式、标准:现金,300元/户
二、发放对象:住宅产权人
三、领取材料:
(1)产权证原件(无原件可携带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任一),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2)需代领的,需持以上第(1)点材料外,还需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持以上材料代领的,默认为已经过产权人本人充分授权),代领人需配合工作人员拍照留底;
四、领取时间地点:2022年07月31日上午08:00-10:30下午16:00-20:00, 领取地点于小区中庭,鉴于疫情防控要求,请佩截好口罩,错峰领取避免聚集,请配合现场维序员有序领取,领取后请及时撤离。
补领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前,截止日后仍未领取的将视为放弃权益、未领取资金经公示7日后存回业主公共收益账户,默认属于全部业主共有。
补领方式:携带相应材料,集中补领,补领期间的每周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5点至18点,补领地点3号楼199梯101室(联系人电话:13656070510张),请提前联系。
五、领取流程:
(1)第一步,登陆注册“家住厦门”平台并通过手机出示注册结果给工作人员验证(为提高效率建议大家可以提前注册,现场领取时出示验证即可)。通过这次分红活动推动“家住厦门”平台的目的和意义:该平台是政府主导的小区自治和便民服务平台,由厦门市政法委牵头搭建,保障业主的个人信息安全性,具有权威性、公正性。便于核实产权人身份,家住厦门与土房产局系统相通,房产产权发生变化后台直接更新。业主可随时随地在本平台通过在线投票系统参与、表决公共事务,大大提升业主参与小区共治的便利性高效性,同时平台与土房局系统打通,并利用区块链技术实时存储投票过程和结果,确保了参与业主身份和投票数据的真实有效。
(2)第二步,按要求出示相关材料给工作人员验证。为了大家能更有序及时的领取分红,材料请大家提前准备好,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将无法进行发放。只有现有产权人具有领取的法律权益,新旧产权人处于交接过程中的、请自行协商领取人和分配方案。冒领、诈领的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3)第三步,领取现金并在记录表签名。避免发生争议,领取现金后请当场核实是否有误,签名后即视为已领取完成,不得重复领取。
六、现场安排:现场计划安排四条领取通道,避免混乱每条通道按楼栋区分设立,请大家按自己楼栋对应相应的通道去领取。
七、通知发布:本通知将公示于小区公告栏、各楼栋单元公告栏、电梯轿厢内,发布在业主微信群、物业业主微信群、QQ物业业主群、物业楼管通知等方式通知,也请各位邻居之间相互转达。
八、总结:通过本次分红发放活动的实践,增进小区邻居之间的感情,业主充分感受小区共治的成果、小区创收的长远意义和必要性。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既来自五湖四海,又无时无刻不在相互影响,命运与共中,小区需要大家共同去关心和爱护,大家群策群力,相信未来的过云溪将会越来越美好。
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后决定将公共收益的一部分拿出来分红,这种做法目前还是比较少见的。物业会协助通知到位,钱虽然不算多,但是实实在在的分红,业主们都很高兴。
慕了,慕了!又是别人家小区~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小区随处可见的广告等很多收入都属于公共收益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民法典》明确
小区公共收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入。电梯广告、户外广告、自动售卖机、快递柜……这些在住宅小区中常见的事物,背后的收益其实都归全体业主所有,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民法典》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另外,《民法典》还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对此厦门四部门也于近日联合发布最新通知!明确整治:物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重点整治!
以下四大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物业小区业主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
公共收益主要包括:
①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②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③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④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⑤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二)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公示物业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三)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将物业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问题。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扣除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费用后的公共收益按照《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交存办理流程》存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通过厦门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完善交存信息。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经营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取得的公共收益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存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专户。 (四)加大抽查核实、处罚曝光力度,解决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
近些年来
小区公共收益
受到越来越多关注在此前厦门已陆续有一些小区将公共收益进行分红
今年端午节
五缘湾北社区五缘尊墅尊府小区
给每户业主发了红包
小区住户每户1000元
商铺每家500元
一共发了48.7万元
这些钱正是来源于小区公共收益
今年2月初海沧区富佳苑小区每户业主领到300元现金还有一袋有机米经费全部来自小区公共收益
除以上,此前
思明区紫微恒菁小区
将30万元收益款发到业主手中
按照每户每平方米5元标准
其中一位拥有多个产权业主
一次性领到了3500余元
该小区的收益主要来自
停车费、电梯广告、鸟箱
及一些零碎收入
金域蓝湾小区业委会
拿出110万元的公共收益
分发给全体业主
每户按每平方米6.6元计算
最多的分到近3000元
小区公共收益
包括电梯广告、露天停车场收费等
可以看到,在厦门越来越多的小区行动起来加入到将公共收益给小区业主分红的行列中……
此次
海沧过云溪(一组团)
小区业主分红
再次引发热议!
有的业主表示已收到钱~
网友纷纷炸锅!
“期待推广!”
@天使的翅膀:小区棒棒哒~
@明天会更好:希望这样的小区越来越多
@张颖:值得推广
@额滴神阿:希望所有的小区都向过云溪小区学习,以过云溪小区为榜样
@放眼望去:希望这样的小区越来越多
@枳:值得推广,互利共赢
综合 今日海沧、东孚街道、厦门广电、厦门晚报
编辑 陈思亲海峡导报微信(ID hxdbwx)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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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希望这种做法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