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确定了!今天起,调整!
确定了!最新发布!厦门重磅通知来了!重要调整!事关看病就医!今天起执行!速看!
厦门发布通知:今起,调整专家门诊诊查费!
官方权威发布——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专家门诊诊查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 为进一步理顺专家门诊与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比价关系,体现名医师的技术劳务价值,支持中医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在保证普通门诊诊疗服务的前提下,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院专家门诊诊查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2〕96号),对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来看
通知具体内容!
列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等输出医院的非常驻专家,其提供的专家门诊服务不受普通门诊服务次数的限制。
专家门诊区域须与普通门诊分开,设立独立的诊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备,每诊室配一名助理协助工作,每半天诊疗的患者数不超过10~15名(一档10名、二档12名、三档15名),每位患者平均诊疗时间不少于15~20分钟。
其中——
一档: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和专技一级;
二档:全国名中医、专技二级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三档:福建省名中医。
厦门市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如下图所示——
对在专家门诊就诊需要依据检查或化验等结果进行判定而又无法在本次就诊时段内出具检查或化验报告,同时本次就诊未给出诊断结论的,针对该次检查或化验等结果至下次专家门诊由同一专家进行复诊的,不再收取专家门诊诊查费。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为患者(含境外患者)提供的专家门诊诊查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定价,并保持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按要求报送价格信息表后执行。 (三)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20〕291号)规定,各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境外患者(含港澳台)提供中医专家门诊诊查服务按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控制比例执行,并按要求定期报送开展情况。
重要变化!今起执行!事关厦门人就医!转发分享给更多人~
来源: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 陈思亲海峡导报微信(ID hxdbwx)整合编辑
导报微信矩阵
期待新的调整政策实行
一起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