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上期所实名制处罚两起对敲案件!监管更高效,市场违约成本提升,切勿铤而走险

孙慧平 期货日报 2020-08-30

近期,上期所处理了两起在期货合约上通过对敲转移资金的违规行为。在品种不断丰富的基础之上,作为重要的一线监管主体,上期所不断丰富监管手段、完善监管依据,以保证市场安全、高效运行,保证正常交易秩序。

 

两起案件:王少波为在某期货公司举办的期货大赛中获奖,于2019年10月9日交易日操作其账户与岳小花账户在沥青、线材两个品种三个合约上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



上期所对其处罚结果为:1. 给予王少波通报批评处分。2. 责令改正,给予王少波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3个月的处分。3. 给予岳小花警告处分,并要求其加强对自身账户的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另: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019年8月8日、8月9日交易日,郭振衡操作其账户与郭建亭账户在黄金、锡两个品种三个合约上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



上期所对其处罚结果为:1. 给予郭振衡通报批评处分。2. 责令改正,给予郭振衡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处分。3. 给予郭建亭警告处分,并要求其加强对自身账户的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为实现利益输送、转移财产等目的,不乏有投资者妄图通过期货品种进行对敲交易,近年来上期所已经查处多起相关案件。所谓对敲交易指的是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的互为对手交易,是期货市场典型的违规交易行为。“委托理财”导致的对敲转移他人资金,是指受托人替委托人操作期货账户时,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实施对敲交易转移委托人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在业内人士看来,由于大数据监管手段更加先进,再加上穿透式监管的诸多要求,对期货市场相关违规操作的监管更加高效,而从处罚结果来看,市场违规成本正在不断提升。


有市场人士向期货日报记者反映,从去年开始,上期所对违规交易客户采取“实名制”公布。据了解,这表明其严抓狠打违规交易的决心,同时借此提升对市场潜在违规交易行为的警示作用,“警示违规客户、提升违规成本,能更加有效的遏制违规交易”。


去年,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9月11日人民日报《努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署名文章中指出,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他表示,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大投保理念,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投资者教育与服务,积极倡导理性健康的投资文化。


一位大型券商系期货公司高管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交易所肩负着保护会员单位和投资者利益的责任,如果有投资者进行违规操作,会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并且损害普通投资者利益,期货市场在壮大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各类违规行为,上期所进行严肃查处代表正在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和证监会监管思路一脉相承,能够有效防范市场操纵行为。而从市场中介机构的期货公司来看,也应积极配合监管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积极倡导理性投资文化,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ND*


责任编辑:孙亚宁  主管:李靖琴


推荐阅读:


不眠夜!全球恐慌情绪蔓延,欧美股市大跳水,外盘商品期货几乎全线收跌……

无视两大利好因素,一度接近跌停,棉花为何如此“任性”?



Modified o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