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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解聘!怀化史上最严“教师禁令”来了…

2016-02-22 向文娟 怀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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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闻网讯(记者 向文娟 实习生 陈姣) 2 月20 日,记者从怀化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从2016 年春季开学起,怀化中小学教师将严禁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等活动,凡是发现教师出现有偿家教等行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据了解,这一规定针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规定要求:教师不得个人或多人联合在校内、外租场地或在自己家中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不得有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以给学生辅导作业的名义收取费用;教师不得擅自在学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替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等行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调离学校及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一年内累计发生三起以上,给予校长、书记就地免职处理。如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而对于个别学生确实有学习困难,家长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认为有必要安排教师给予辅导,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市教育局局长彭平安表示,今春开学,全市老师要集体宣誓承诺,严禁老师搞家教家养,因为这项工作是作为今年教育行风整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整治的重点。宣誓以后,一旦发现老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行为需要立即停止,严重者会被解聘。


市民如发现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可拨打2210282 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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