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沃尔沃车主含泪吐槽:买得起车,但禁不起“坑”!

2016-03-29 July 参谋长说车车友俱乐部

315举办的首届中国(西安)问题车展过去半个月了,所有的品牌均已上报给各个厂家。在这期间有的消费者的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有的消费者的问题正在协商沟通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特殊投诉,深度挖掘一下。


冯先生于2015年10月24日在陕西佳豪沃尔沃4S店内分期贷款购买沃尔沃2015款V60旅行版轿车一辆,裸车价为30.5万。至今出现诸多问题···



(图为网络图片)

一、货不对版?说好的胎压监测呢?

购买时销售顾问承诺所售车辆为2015款最新款轿车,其中轿车标配中含胎压监测设备,并与店方一再核实确定。提车两周后发现无胎压监测功能。与店方联系后,店方认可此车配置与之前承诺不符,但只同意在其店中加装胎压监测设备。


(图为佳豪4S店加装胎压维修记录单)


【小编】: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区别???

二、三包凭证的时间和车辆生产日期铭牌不符

偶然发现无胎压监测功能后,才发现车辆生产日期为2014年11月,而所有单据中只有三包凭证注明了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在与4s店沟通过程中,4S店给出的解释是销售人员笔误。

三、收取金融服务费、续保押金

4S店方强制冯先生缴纳贷款金融服务费(金额为贷款数额的5%),并强制冯先生连续三年在4S店中购买车辆保险,并缴纳3000元保险押金。


(此图为消费者提供缴纳续保押金的收据)

【法律观点】:4S店在消费者办理贷款时,隐瞒消费者个人办理车辆贷款手续银行不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事实借以盈利。4S店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四、新车连续故障

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先后三次出现严重的发动机故障。

1、车辆行驶里程至1531公里时,无报警提示,车主自检发现机油不可用,4S店加机油2L并让车主再继续使用观察;

2、车辆行驶里程至3088公里时,无报警提示,车主自检发现机油再次显示不可用,由拖车拖进4S店,又加了1.5L机油,4S店表示年后再说;

3、车辆行驶里程至4540公里时,车主自检发现机油再次显示不可用,4S又加了2L机油。

经过多次维修,消费者提出退换车请求,4S店表示只愿意向厂方申请更换发动机。



(图为此车部分维修记录单)


【小编】:从贴出仅仅部分的维修记录单看出,冯先生的车平均一个月进一次4S店,求冯先生的心理阴影面积。



【法律观点】: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汽车产品自开具发票之日起30日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发动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发动机,4S店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发动机。


五、销售顾问假离职?

记者前去佳豪4S店采访时,售后经理以当事人(接待冯先生车销售)离职为由,拒绝配合媒体对其进行询问。然而记者在与4S店的销售经理沟通时意外发现,这名销售并未离职。



从去年年底购车到现在,冯先生多次投诉无果。西安佳豪4S店又会对此事作何解释呢?希望能给消费者与广大听友一个满意的答复。《参谋长说车》栏目将持续关注。


于洪跃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谋长说车栏目律师

本文特别感谢: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于洪跃律师法律支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