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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网上申报!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启动!这份指南快收好

点击关注→ 高明教育 2020-02-28



想当老师的小伙伴快看过来!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6月13日起开始网上申报啦!

哪些人员可参加本次认定?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具体流程怎么走?

这份指南请收好!


认定范围

  • 户籍在佛山市高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不包含在读学生);

  • 持有佛山市高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

  • 佛山市高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在佛山市高明区居住或考试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认定条件

在高明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必须在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认定范围内


1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

学历条件  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申请认定类型

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申报认定程序


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仅受理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网上申报:申请人于6月13日至6月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体检和现场受理认定

体检。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双面打印),在指定位置贴上照片,本人于6月20日到区教育局五楼组织人事科盖章。

  • 体检时间安排为6月24日-26日(女性申请人因生理原因而需要补检的时间为6月28日上午,请提前做好安排)。体检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我区现场确认安排:

  • 时间:7月1日-7月2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 地点:高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区教育局五楼)。


提交资料


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申请人请将材料用档案袋装好,贴好《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并按照顺序排列好相应表格和复印件,并用夹子夹好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高明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其他事项

申请人必须在现场受理申请材料之前,应做好体格检查、学历鉴定等工作,确保现场确认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资料。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高明区教育局进行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佛山市教育局以委托形式下放给我区教育局进行认定,并由佛山市教育局实行备案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以省市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为准。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资料可在“高明区政府网”“学在高明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相应文件 (点击文末左下角 阅读原文 )附件中下载。


咨询电话:0757-8828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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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高明区教育局

编辑 | 高明教育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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