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公布
一、入学对象
●小学入学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初中入学对象:
完成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正常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三、生源类型
户籍生为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户籍生分成三类: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新生根据自身入学需求仅能选择一种类型申请入读,不得兼报,一经系统审核则无法变更入学类型。
(1)户籍生(按学区)
户籍生(按学区)为以其户籍所属学区作为申请入读条件的高明区户籍新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户籍生(按学区)、杨和镇户籍生(按学区)、明城镇户籍生(按学区)和更合镇户籍生(按学区)。
(2)户籍生(按房产)
户籍生(按房产)为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但其户籍不在报读学校所属学区的高明区户籍新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户籍生(按房产)、杨和镇户籍生(按房产)、明城镇户籍生(按房产)和更合镇户籍生(按房产)。
(3)户籍生(按居住)
户籍生(按居住)为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有固定住所的高明区户籍新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户籍生(按居住)、杨和镇户籍生(按居住)、明城镇户籍生(按居住)和更合镇户籍生(按居住)。
特别提醒:所有生源户籍迁入确认时间截至报名结束日之前。
优待生为符合入学优待政策的新生。包括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警察子女,进藏干部或对口援藏援疆及东西部协作干部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员)子女和其他教育优待人员子女。
政策生为符合政策生认定条件的非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政策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政策生、杨和镇政策生、明城镇政策生和更合镇政策生。政策生认定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报名资料详见《高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见下文)。
积分生为符合《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的非佛山市户籍的新生,向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镇(街道)流管部门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分为荷城街道积分生、杨和镇积分生、明城镇积分生和更合镇积分生。
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并非全部保障入读公办学校,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就读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和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 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报读对口直升所属初中。
四、关键材料准备
1.户籍生(按学区):户口簿。
2.户籍生(按房产):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亲子关系证明。
3.户籍生(按居住):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所在镇街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已备案的租房合同)、亲子关系证明。
政策生证明材料详见《高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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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在积分入学开始后到所属镇(街道)就近的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事项请咨询居住证所属镇(街道)的流管服务站。
五、报名资格审核
六、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高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为13925人。其中,小学7935人,初中5990人。具体详见《高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
七、录取安排
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将开展分批次分阶段招生录取。其中:
提前批次招生学校包括佛山市华英(高明)学校初中部和小学部、区沧江中学和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其余公办学校在普通批次招生。根据录取顺序先完成提前批次招生再开展普通批次招生。各批次内按阶段轮次先后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下一阶段或下一轮的录取。
在各招生环节,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一)公办初中招录流程
第一阶段:佛山市华英(高明)学校初中部普通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同步录取。
第二阶段:区沧江中学普通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依次录取。
符合条件的生源对象通过“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如不填报本批次志愿的,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如填报本批次志愿并获取拟录学位的,不再参与义务教育公办初中下一阶段或下一批次的录取,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第一阶段:户籍生、优待生、对口直升生
●户籍生(按学区)根据生源对象户籍所属学区,自动分配拟录学位;
●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填报志愿录取,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对口直升生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教育一股审核盖章后,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第二轮招生:户籍生(按房产)
●户籍生(按房产)依据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学校进行填报志愿,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根据第一轮招生结束后剩余学位情况进行录取,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此轮招生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则参加普通批次第一阶段第三轮的录取。
第三轮招生:户籍生(按居住)、未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户籍生(按居住)和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可填报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的学校志愿。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阶段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招生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将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第二阶段:政策生
四个镇(街道)的政策生原则上仅填报所属镇(街道)的学校志愿。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阶段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招生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政策生将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第三阶段:积分生
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要按照镇街优先原则,先录取本镇(街道)积分生,录取后仍有学位剩余的,可接受其它镇(街道)未被录取的积分生申请入读,额满为止。
(二)公办小学招录流程
第一阶段:佛山市华英(高明)学校小学部普通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同步录取。
第二阶段: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普通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依次录取。
符合条件的生源对象通过“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如不填报本批次志愿的,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如填报本批次志愿并获取拟录学位的,不再参与义务教育公办小学下一阶段或下一批次的录取,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第一阶段:户籍生、优待生
第二轮招生:户籍生(按房产)
●户籍生(按房产)依据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学校进行填报志愿,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根据第一轮招生结束后剩余学位情况进行录取,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此轮招生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则参加普通批次第一阶段第三轮的录取。
第三轮招生:户籍生(按居住)、未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户籍生(按居住)和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可填报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的学校志愿。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阶段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招生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将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第二阶段:政策生
四个镇(街道)的政策生原则上仅填报所属镇(街道)的学校志愿。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阶段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招生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政策生将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第三阶段:积分生
八、入学注册
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公办学校不再重复录取,要在规定时间进行注册入学。逾期未注册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将不保留学位。
九、咨询电话
招生热线:88886685(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家长提供招生咨询服务) 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招生咨询电话: 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9548、88883048 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88282386 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咨询电话:88282383 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88282336
温馨提醒
招生相关通知、信息
将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请各家长关注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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