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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灵恩运动”的异端(二)——“灵恩运动”的错谬

黄聿源 我要向山举目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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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恩运动”的错谬

  “灵恩运动”至今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机构,为他们的信仰发言,因此我们只能从“灵恩运动”的各种印刷品来研究他们的信仰。其中有某些的差别,如目前修正了的就不像过去的表现得那么狂热,也尽量避免唱极端的论调,不过在本质上还是一样的。

  我们将设法把“灵恩运动”的各种基本信仰,逐一地以圣经的话加以分辨,相信大家可以看出,其中的的错误,绝不只是看法上的差异,而是根本的偏差,乖离圣经的真理。

(一)有关“圣灵的洗”

  据“灵恩运动”的教训,每个基督徒都应该有两重属灵的经历。第一重是得救重生:当一个人信了主,他的罪就得了赦免,领受永生,并且接受了圣灵。不过,这时候他所领受的圣灵是有限度的,这种基督徒不能完全明白圣经,不能过得胜的生活,没有能力服事主。第二重经历,根据他们的说法,叫“圣灵的洗”:是指在得救重生接受圣灵之后,一定有外在的记号,那就是说方言(即一种人听不懂,连说者也不明白其中的意思的舌音)。而且是要经过迫切的追求、“倒空”,甚至禁食才能得到的。

圣经对“圣灵的洗”的教训

  首先是施洗约翰提起的,他说他是用水给人施洗(悔改的洗),但是有一位在他以后要来的,他的能力比他大,地位比他高的,要用圣灵给人施洗(太3:11)。很明显的,他是指着主耶稣说的。

  主耶稣在复活以后、升天之前嘱咐门徒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待父所应许的,就是施洗约翰所说过的“圣灵的洗”。主说,“不多几日”,门徒们就要受“圣灵的洗”(徒1:4-5)。可见在这个时候,门徒还未受圣灵的洗。

  到了使徒行传第二章,五旬节的时候,也即是主升天后第十天,当门徒们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座楼上,圣灵便降临在他们众人身上(徒2:1-4)。这应该就是天父藉着施洗约翰所应许的,也是主耶稣基督升天前嘱咐门徒所等候的“圣灵的洗”。

  到底圣灵的洗是什么?使徒行传第二章只记载了当日发生的事,而没有加以解释。答案是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指外邦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

  从这一节经文,我们知道,受圣灵的洗,从历史观点(特别指徒第二章)来说,是信主的人,接受了内住的圣灵。主在约14:16-19应许教会说,他要求天父赐下圣灵,使他永远与信徒同在,并住在我们里头。这里便是指这么一件事。自从那一天开始,所有信主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们心中,也因此使所有信主的人成为一体(即是“教会”)。

  从个人的观点来看,五旬节以后,所有信主的人,在信主的时候,就接受了圣灵在他心中(参弗1:13-14),也即是接受了圣灵的洗。

  根据圣经的教训,每个信徒在信主时,就已接受了圣灵的洗,要不然他们就没有圣灵,也不属于主的身体的一部分。并不是第二重经历,更不用特别的祈求,也没有什么外在说方言的记号了。

“灵恩运动”者的解释

  “灵恩运动”者首先引用约7:37-38,说这里主应许有两重的经历:第一重的经历是三十七节,“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根据灵恩运动者的说法,这是指接受救恩。第二重经历,他们是在第三十八节“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也活水的江河来。”他们说,这是指一个人在重生得救后,经过努力的追求,才能得到的,一定有说方言的外在记号为印证。

  明眼人读这段经文,都可以看出,这两节经文指的完全是同一件事:到主那里来喝的人,也即是指信主的人。从他腹中流也活水的江河来,即是指信主的人。从生命中流出得救的、活泼的生命,如同活水的江河一样。

  他们常引用使徒行传第二章五旬节时发生在耶路撒冷的事,使徒行传第十章发生在哥尼流家里的事,以及使徒行传十九章发生在以弗所十二位门徒身上的事为印证,设法证明受圣灵的洗是第二次的经历,一定有说方言为印证,同时还要经过特别的追求。

  有关使徒行传中的三个例子:首先我们必须提的是,这是使徒行传中所有说方言的记载,除此之外,在使徒行传中再也没有别的记载。(使徒行传记载了首三十年教会的历史,在这三十年中,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只发生了三次,可见并不像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每一个信徒应该有说方言的经历。)第一次(徒二章)是发生在主后32年,第二次(徒十章)是发生在主后41年,而第三次(徒十九章)是发生在主后56年,其中的间隔是很久的。

  在这三次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第一,门徒们都在第一次接受圣灵时说方言。第二,他们并没有追求,是在完全的被动之下说了方言。第三,他们的方言,根据圣经中唯一的说明(徒2:4,5-11),是别国的话,是各种人的乡谈。绝不是“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没有人听得懂,连说者亦不知所云的“的的、答答”的舌音。

  由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灵恩运动”者对“圣灵的洗”的教训是没有圣经的根据,甚至是曲解圣经的话语而发明出来的。若人们真的接受了这种教训,会使人误会,以为我们信主时接受的救恩并不完全,还要经过特别追求后,才能得着较完全的恩典。这与圣经的教训相违反。彼得后书告诉我们,“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皆因我们认识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彼后1:3再参考罗8:32)今天,我们所要追求的,不是得着更完全的恩典,而是更完全地让主的恩典在我们的身上流露出来。

(二)有关说方言

  另一方面,他们以说方言为经历第二重经历的证据。因此许多人变成追求说方言,以表示他已经得到了更丰富的恩典。事实也是这样,“灵恩运动”者多番鼓励人说方言,甚至教人说方言,这就与圣经的教训离得更远了。

  论到说方言,“灵恩运动”者简直把它当做法宝,开启神一切属灵宝库的钥匙。首先他们说,说方言(指舌音)是受灵洗的记号;接着他们说,说了方言后,灵性会突飞猛进,读经有亮光,祷告、传道有能力,还会行异能神迹;甚至说,神还会通过方言直接地启示说方言者,使他明白许多属灵的奥秘。

  不管“灵恩运动”者怎么说,我们必须从圣经,主的话中来明白有关方言的真理;是否每个基督徒都要说方言?说了方言是否就表示已灵性高人一等,满有属灵的亮光,祷告、传道有能力,会行奇事?神是否会藉着方言直接给说方言者新的启示?当我们回到圣经里来时,就不难发现,“灵恩运动”者所说的,都是歪曲圣经的教训或根本是自己捏造出来的。

  首先,让我们看是否每个基督徒都说方言。“灵恩运动”者引用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节说,主应许所有信主的人都会说新方言,同时还会行神迹奇事,所以他们坚持,每个信徒一定会说方言。

  让我们看清楚,马可福音这段经文,是主在升天前向门徒们说的,应该与马太福音二十八章末了的一段是同一个时候说的。在这里他嘱咐门徒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并应许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然后告诉门徒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主是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倒不一定是说,信的人都会行神迹。若像“灵恩运动”者所说的,因为主有说到信主的人会说新方言,所以每个基督徒也就得要说新方言,那么,主所说的其他的神迹奇事如手能拿蛇、喝了什么毒物必不受害等,又怎么样呢?只要我们小心地读这一段经文,便不难看出,主是指在信的人当中,会有这一些神迹随着他们。从过去教会的历史,特别是初期的教会历史,以及许多做开荒布道工作的宣教士们的经历中,我们就不难看出,主所应许的的确确是一一的应验了,但绝不是像“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每个基督徒都要有这些经历的。

  其实,圣经明文的教训中,清楚地告诉我们,不是每个基督徒都应说方言的(林前12:7-11,28-31)。可见他们是根据自己的经历教训人,而不是根据圣经的话语教训人。其实这也不足为奇,“灵恩运动”者经常强调个人经历超过神的话语。就如他们的一位领袖(Larry Christenson)就常表明他的信仰是根据他个人的经历,而他认为,神学只是用来解释他的经历的。(《Speaking in Tongues》,Dimensions Books,1968)。

  说了方言,就比别人属灵,满有属灵的亮光与能力吗?我们找遍了圣经,绝对无法找到支持这种论调的经文。“灵恩运动”者纯粹是根据他们个人的经历与见证,而他们的见证也不见得是一致的。他们的见证中,许多是有矛盾的,而见证往往是很主观的。如果有人说他觉得他比以前更爱主,这个见证既不能被证实,相反的,使我们觉得他是缺乏谦卑,自我还未被对付。根据慕安得烈的看法,一个人越属灵,就越觉得自己污秽,正如保罗一样,他到了晚年,灵性到达高峰时,反觉得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1:15)。

  哥林多的教会是最热衷于说方言的了,而保罗为了要限制他们,才写了林前第十四章,加以限制。若“灵恩运动”者的说法是正确的,哥林多的教会应该比别的教会都属灵才是。然而从哥林多前后书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教会充满各种罪恶,有些罪恶连外邦人都少犯(林前5:1)。而保罗在给他们的书信中,一开始便提出,他不把他们当作是属灵的,只把他们看成是属肉体的(林前3:1-3)。由此可见说方言在促进灵性长进上并无帮助。

(三)有关启示

  若说神会藉着方言,向人直接启示,这种说法,不但没有圣经根据,相反的,是与圣经的教训相反。许多异端也都这么宣称,他们有神直接的启示。安息日会的创始人Mrs.White就说,神在梦中直接向她启示,要守安息日。耶和华见证人的刊物《守望台》就宣称,其中的文字是神所启示的。摩门教的创始人Joseph Smith更说,他是得到神直接的启示,写了摩门经以及其他两本摩门教的经典(即《Doctrine of Covenants》与《Pearl of Great Price》)。其实神直接的启示,在圣经完成时就已停止,我们再也不能在神已经给人的启示(圣经)以外加添什么,当然也不能减去什么(启22:18,19)。若在神的启示上作任何的增删的,就是异端。天主教宣称,教皇能直接从神那里领受启示,因此其中许多不合圣经的教训,就在“直接启示”的论调下,被接受下来。

  “灵恩运动”者常藉说方言之便,传播许多所谓神的“直接的启示”。他们当中许多人,也常藉着禁食等途径追求,盼望得到神直接的启示。这是非常危险的,这也是其中充满许多错谬的根源之一。魔鬼常利用所谓的启示迷惑人,“灵恩运动”者中,正有许多人被迷惑。在此提出一个作例子:

  许多年前,当江端仪女士到新加坡来时,有一位教会中的姐妹,接受了江某的“灵恩”的教训,跟随了江某。有一天她到教会中来对传道人说,神直接启示她,要她离开丈夫,到香港去追随江某,结果真的这么做了,其后果十分可怕。

  接受圣经以外神直接的启示,便是推翻以圣经作为基督徒信仰与生活唯一准则的权威。我们得十分小心谨慎,免受那恶者的迷惑。

  “灵恩运动”者亦常宣称,说了方言后,会见到异象。当前韩国五旬节会领袖赵镛基博士就在他的见证中说,他说方言后,曾见到主,他钉痕的手流着鲜血。这与天主教和其他的异端所说的一样。我们十分怀疑,主在今天,除了藉着圣经的话,向人显明他自己外,还会用异象向人显现。

(四)真伪方言

  说到方言,其中还有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方言,到底是否圣经中的方言。以上我们的讨论,似乎已先接受了“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方言即是圣经中的方言。他们的错误好像只是在方言的运用方面,与对方言的看法上,事实倒不是这样。我们若详细查考圣经,就不难看出,圣经中提到的“方言”,不论在马可福音、使徒行传或哥林多前书中,只有一种用法,即是指一种“语言”。

  以上我们说过,全新约中,有清楚解释“方言”是什么的,只有使徒行传第二章四至十二节。在第四节这里,除了将“方言”(英文作Other Tongues)这个词,直接译为“别国的话”是指那些到耶路撒冷来守节的帕提亚人、玛代人、以拦人和住在米所波大米、犹太、加帕多家、本都、亚西亚、弗吕家、旁非利亚、埃及的人,并靠近古利奈的吕彼亚一带地方的人,从罗马来的客旅,以及革哩底和亚拉伯的乡谈,我想这是再清楚也没有的了。

  使徒行传中,另两次说方言的事件中:第十九章那里只说他们说方言,又说预言(或作讲道),没有提起他们说方言的内容。然而第十章在哥尼流家里说方言的例子,圣经说,他们用方言“称赞神为大”,可见亦是有意思的话语。

  今天所有“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方言”,都不是一种语言,只是一种卷舌头所发出的“的的、答答”的声音。他们常辩护说,他们所说的,不是使徒行传的方言,而是哥林多的方言。现在让我们看看哥林多的方言是否就像他们所说的,只是“的的、答答”的一种舌音,而不是有意思的语言。

  我们只要从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保罗讨论到说方言的问题中所提到的一些话语,就不难看出,那里所说的方言也必是一种语言。

  1.第二节“那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神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灵恩运动”者常引用这节经文说,说方言既然不是对人说,就不是一种语言;这是十分牵强的,只要读下去,这种说法就不攻自破了。不要忘记,向神说话也是用语言,不是单用没有意思的舌音;况且下面说,那说的人是在心里讲说各样的奥秘。若说的人都不知自己之所云,又怎样讲说各样的奥秘呢?

  2.当提到方言在教会的使用时,保罗说方言不宜随便使用,因为他说,“舌头若不说容易明白的话,怎能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向空说话了。”(第九节)由此可见,哥林多人说的方言仍是一种语言,只是较不容易明白罢了;因此保罗禁止他们随便使用。

  3.“所以那说方言的,就当求着能翻出来。”(第十三节)又“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第二十七与二十八节)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若有人要在聚会中使用方言是可以翻译的(英文是Interprete),就必定是一种语言。同时要事先知道有人会翻才可以讲。若不是一种语言,事先又怎能知道是否有人会翻呢?

  “灵恩运动”的聚会中,以往常有大家大讲方言的混乱情形。以后经别人指出后,目前好些“新灵恩”者就比较安静,有些也尝试翻译,一般的都是有人先讲了一阵方言(其实是发了一阵舌音),然后有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讲解一番。一来这算不得是翻译,因为讲者不知所云,译者亦不知其声音的意思。另一方面,他们将圣经所定下的原则颠倒过来。圣经说要先问有没有人会翻译,有人表示会翻译然后才可以讲,否则就不能讲。我们这样指出,并不是要他们在这一方面加以修正一下,而是要指出,“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所谓方言(一种没有意思的舌音)绝不是圣经中的方言。因为圣经中的方言,必然是一种语言,因此他们便成了说“谎言”的了。

(五)有关神迹与神医

  另一方面,“灵恩运动”者常强调神迹,特别是神医。我们不要忘记,不是所有的奇事异能都出于神。邪灵,魔鬼也会行奇事。假神都是以神迹吸引人,使人信服。今天“灵恩运动”者常以神迹,特别神医为号召,吸引人来接受他们的教训。这种作法本身就不合圣经的教训。

  主在世上时曾行无数的神迹,然而他从不用神迹为号召;相反的,他常吩咐那得医治的人,不可宣扬(可1:43,44;7:36;太9:30;12:16)。这是作法上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他们对于神医的教训,乖离圣经的真理。

  根据“灵恩运动”者的教训,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全的救恩,包括对身体、疾病的医治。因此,他们说,基督徒不应该生病,若是生病了,无论什么病,只要向神认罪,并求主医治,只要你相信,主必定医治你,正如凡悔改信主者,主必然拯救他的灵魂一样。(参《God's Healing for You》by finnis Dake)他们所根据的圣经是马太8:14-17;彼前2:24,而这两处经文,都是引自以赛亚的预言。根据他们的说法,这里的医治是指疾病的医治。他们认为疾病是从罪恶来的,主耶稣的救赎,既然担当了我们的罪,当然也担当了我们的疾病,因此有人进一步认为服药是犯罪。

  诚然,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的救恩,包括我们的灵魂与身体。不过有两个不同的步骤。灵魂的救赎是现今的,即刻的;而身体的救赎,根据圣经的教训却是将来,当主再来时才实现(参罗8:23)。保罗在这里不但告诉我们,将来我们的身体要得赎,同时也告诉我们,现今,我们这些得救的人,生活在肉身之中,还得服在虚空之下,自己心里叹息,等候那得赎的日子来到。

  若我们接受“灵恩运动”者的说法,无非是在主的救恩当中,加上一些主没有应许的东西,使人对救恩失望并埋怨神的不公平。同时那些在病痛中的基督徒(基督徒也与非基督徒一样会生病,灵恩派中的人也有生病的),岂不是完全没有安慰可言,他们若不是被神撇弃,就是被神轻看不顾,或是犯了不得赦免的罪而需要受病痛的刑罚。那些死于疾病的,岂不是因罪不得赦免而死。

  中外古今有许多主所重用的仆人,曾经或正在病痛中,继续倚靠主,为主做见证,如蔡苏娟女士;也有不少是死于不治之症的,如宋尚节博士,难道他们是因为犯了不得赦免的罪,或是因为没有信心,所以不得医治吗?

  把主的救恩中所应许的一部分除去,固然是异端,如安息日会;而将主的救恩中没有应许的,硬加上去,也是异端;因为这将使主成为不忠实的主。

  错谬的教训,不但会误导人,还会使信徒受害。有一位基督徒朋友,接受了以上所说的江某的异端影响后,离开自己的教会,当起灵恩派教会的传道。他原本患有高血压病,自从接受了“灵恩”教训后,便停止服药,并且到处作见证说是神医治了他的高血压症。过了一段日子,有一天,当他讲道时,患了中风,卧病数年不起而逝世。由此可见,当日他作见证说神医治他是不确实的。他自己所教导的,所有的基督徒不应该生病,若生病了,只要认罪悔改,坚信神,就必得医治都不正确。主所应许的,他必作成,主若没有应许的,我们就不能强迫他做。

  这并非我们不相信神有医治的能力;也不是不相信神会听我们的祷告而医治疾病。其实雅各书有明文的教训,基督徒若生病了,可以请教会的长老来为他祷告(雅5:14)。神是否愿医治是神的主权,我们只能祷告,合乎主的旨意,主必医治。否则,我们也得欢喜快乐的接受。提摩太便是一个例子:他身体软弱,胃口不清,屡次患病。保罗不能不为他祷告,求神医治。但主并没有成全他的祷告。所以,保罗告诉提摩太说:“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作药用)。”(提前5:23)。保罗并不强行自己的意志,他还是感谢着接受神在创造中所安排的药物。

  总括以上所分析的,我们不难看出,“灵恩”的教训,不只是偏激了些,而且根本与纯正的圣经真理相违反。在所有的错误当中,都与另一个错误分不开,那就是随意凭个人的主观的意思解经,经常断章取义曲解圣经。除了以上所提过的例子,以下再提出一个他们常用的例子。

  “灵恩运动”者常引用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来警告那些反对他们的人,说他们是亵渎圣灵,犯了不得赦免的罪。这是断章取义的说法。我们若读上文(即二十二至二十九节)便不难明白,这里主是指着法利赛人明知道他是用神的权能赶鬼,而故意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而说的。从各方面看,基督徒绝没有可能会犯这种罪。对于可疑的教训与超然的事物表示怀疑,并加以试验,不但没有犯了亵渎圣灵的罪,正是主的话教导我们要做的(约壹4:1-3)。

总结

(一)“灵恩运动”中的一些现象

  以上我们说过,若一种教训与圣经基要的、明显的真理相左,特别与神、救恩、圣经的权威等真理违反者,便是异端。基于以上所提出的各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也,“灵恩运动”者的信仰与圣经的真理是相左的。他们充其量只是利用圣经加以曲解来配合他们个人的某种“超然的经历”。如说一种没有意思的舌音,见到一些所谓的异象,和一些超然力量的表现,如奇事异能,与其他的异端所作的极相似。

  还有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便是,从“灵恩运动”者个人的见证及其著作中,以及观察他们的表现后,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一些事实:

  1.对于大多数的“灵恩运动”者来说,他们的确曾经历一种超然的经历,被一股外在的力量所控制而发出一种没有意思的舌音来(他们称为“方言”),这或许是在另外有这样经历的人帮助之下,如按手等,或自己照着“灵恩运动”者所指示的方法追求而得。

  这种力量通常由下而上,由脚部直到身体而控制这个人,有时甚至会将这个人击倒而仰卧于地。据“灵恩运动”者的说法,是被圣灵击倒,或被圣灵充满。

  然而我们读遍新约圣经,包括使徒行传与书信都从来未有如此的经历记载。

  2.根据一些“灵恩运动”者的见证,知道他们不时受一个灵控制,在自己不能自制的情形下,说起所谓的方言,有时见到异象,有时接受所谓直接的启示,即是那灵直接向他们说话,有时甚至跳起所谓的灵舞来。这些经历我们也未见圣经有如此的记载。相反的,圣经说,先知的灵是顺服先知的(林前14:32)。圣灵都是在人清醒的时候引导他,不是用超然的力量控制一个人的理性,然后“摆布”那个人。我们只要参考马可福音五章所记载那个格拉森人,被污鬼附着的时候的情形,和污鬼被赶出以后的情形,就使我们怀疑在“灵恩运动”者身上所运行的灵,它的手段作为,与格拉森的污鬼太相似了。

  3.在“灵恩运动”中常有人被鬼附身的事。根据他们的解释是“当圣灵在工作时,魔鬼也在工作。”这绝不能使我们信服。因为这些人是在参加他们的聚会的当儿,接受了他们的教训时,有时更是在受他们按手之后才有这一类的事发生。圣经从未有这样的例子。就是今天在正统的教会中,纯正信仰的聚会中,从未有这一类的事发生,除了“灵恩运动”就是另一些异端如基督教科学会(Christian Science)当中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最使人莫名其妙的是这些人,在接受那灵的时候,当他们还在“灵恩运动”中时,往往未被发现是有邪灵附身,相反的,他们都认为这些人正经历圣灵充满。通常要经过一段时候,往往要经外人试出是邪灵的工作才被揭穿的。

  4.近年来“灵恩运动”在天主教中也很兴盛,且已获得天主教当局的认可。一般的他们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且彼此常有交往,互相参加对方的聚会,支持对方的工作。那些在天主教中接受“灵恩”的人,他们都留在天主教中,照常守天主教的各种礼节,也向马利亚及圣人祈祷,他们并不觉得有何不妥。甚至有些接受“灵恩”的天主教徒还作见证:他们接受了“灵恩”,说了方言之后,会做一个更虔诚的天主教徒。因此今天“灵恩运动”者便大唱以说方言为教会大合一(包括天主教在内的大统一)的基础。因为这个缘故,“灵恩运动”一般也是受自由派或不信派所欢迎。近年来,许多不信派中人也参与“灵恩运动”。在新加坡,大开门户接受“灵恩运动”的,许多便是自由派的教会。

  从“灵恩运动”中所发生的事,以及新近的发展,特别是在天主教中的发展,更使我们看出“灵恩运动”背后的灵,与那提倡合一运动不信派的灵是相通的,而与改革运动者马丁路德等之灵却大不相同了。他们所强调的是相同的经历──说方言,而不是共同的信仰。我们不得不慎思明辨啊!

  从前面所述,加上以上数点,我们可以看出,不但“灵恩运动”者的信仰有问题,他们身上的灵也大有问题。他们也就是靠着这些灵工作的,所以我们说,他们是异端!

(二)对“灵恩运动”应持的态度

  既是这样,我们应当如何对待他们呢?今天好些信徒在“灵恩运动”的冲击下不知所措。而好些传道人,一方面表示不赞成“灵恩运动”的信仰,另一方面却与这些人为伍,甚至参与他们的工作,出名赞助,使许多主的羊群游离失所,无所适从。

  现在让我们看看圣经教导我们对于异端与假先知应有的态度。

  申命记十三章的教训,是要将假先知从民中除掉。主耶稣教训我们要谨慎,要警醒,免得受迷惑,并称这些人为作恶的人(太7:23;24:4-5,24-25)。保罗说不能容让他们(加2:5),并且说,这些人是可咒诅的(加1:8-9),他要我们躲开他们(提后3:5)。彼得劝勉我们要防备,恐怕被他们的错谬诱惑(彼后3:17)。使徒约翰要我们不可相信所有的灵,总要试验(约壹4:1-3),并指示我们,那些传异端的人,我们不可接待他们,也不可问他们的安,免得与他们的罪有份(约贰:10),意思是不要与他们交往。犹大则劝勉我们要为真道竭力争辩,并且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有些人存疑心,要怜悯他们;有些人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所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犹大书3:20-23)。由以上的经文,我们便可以晓得我们应当以什么态度对待像“灵恩运动”这样的异端:

  1.我们要常常警醒,谨慎自守,免受迷惑。

  2.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主的话语上下功夫,便能分辨各样的异端。

  3.对于那些传异端的假先知,我们要远离他们,不要与他们交往,免受迷惑,还要揭发他们的真面目(参提后2:17-18)。

  4.那些因无知而受迷惑者,我们应该设法引导他们离开异端,回到正道上来。但自己却要非常小心,免受影响。

  5.我们应该奋勇为真道竭力争辩,不要因为他们人多势众、声势浩大而感到胆怯。

  最后,让我们同心合意地以祷告抵挡那恶者,使他不能藉着假先知在这个时代任意妄为。更当为主的儿女们祷告,使大家免受迷惑,能在真道上站立得稳;在主再来时能得着不能朽坏生命的冠冕(提后4:7-8;启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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